镇江市
文件通知文件通知

镇江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新教师转正定级考核工作的通知

2020/10/16 1.9k 阅读 360 点赞

市属各学校(单位):
根据市教育局办公室印发的《市属学校新教师转正定级考核暂行办法(试行)》(镇教办发〔2015〕67号),现将2020年新教师转正定级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对象
  市属各校(单位)2019年招聘的、见习期满一年的在编在岗教师。
二、考核方式
采用平时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由市教师发展中心综合评议后得出青年教师教育教学“一年入门”考核等地。考核结果为“合格”以上,按期转正;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的,学校须对其进行诫勉谈话,延期转正;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不予转正。
三、考核程序
(一)个人填写镇江市“135”青年教师成长考核手册中关于“一年入门”相关部分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
(二)学校(单位)组织考评小组,组织学生满意情况测评,对新教师的材料进行审核、签字,并给出综合考核意见;
(三)市教师发展中心组织考核小组,对照岗位要求,根据其一年来的教育工作、教学工作及教研与进修情况,综合评议出考核等级;
(四)市教师发展中心将考核结果上报市教育局人事处,并附“不合格”人员的有关材料。
四、相关要求
1.各校(单位)要配合市教师发展中心做好新教师转正定级考核工作。每名教师一个档案袋,封面写明新教师姓名和所在学校(单位),档案袋内装“135”青年教师成长考核手册、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学生满意情况测评表(附件)。对于从事有偿家教、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师德失范情况的新教师“一票否决”。
2.见习期满考核合格、予以转正定级的新教师,从见习期满后的下一个月起执行定级工资。转正定级考核不合格的人员,用人单位不再与之签订聘用合同,并按镇江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有关规定办理解聘手续。
3.各学校(单位)新教师转正定级考核工作请于2020年10月30日前完成并上报相关材料至市教师发展中心。联系人:沙玉娥,85020936,13815151482。
附件:所任教班级学生满意测评表

                镇江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0年10月13日

镇江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0年10月15日印发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