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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无偿献血工作的通知

2020/09/14 8.3k 阅读 188 点赞

市属各学校(单位):

  为确保临床用血需要和安全,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血液保障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江苏献血条例》和《关于转发医疗组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做好血液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苏肺炎防控办〔2020〕56号)精神,现就市属学校(单位)做好无偿献血工作通知如下:

  1.要高度重视无偿献血宣传和教育工作,充分认识无偿献血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做好无偿献血工作,关系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从而增强教职员工对无偿献血的责任感和荣誉感。

  2.《江苏省献血条例》规定:逾期不完成献血计划的,不得评为文明单位。我市已将无偿献血工作纳入精神文明建设总体规划,作为文明单位考核的重要内容。各校(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发动和组织本单位健康适龄教职工参加无偿献血活动,确保完成无偿献血任务。在落实献血人员时,各单位可按计划数的120%安排体检。

  3.《江苏省献血条例》及《镇江市公民义务献血暂行办法》规定:献血者的献血当日和次日可安排休息,不影响其工资、奖金及其他福利。《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规定:对献血者,发给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作的无偿献血证书,有关单位可以给予适当补贴。

  4.各校(单位)请自行与市献血办公室(市南山路23号)联系体检与献血事宜,献血完成时间为9月上中旬,无偿献血10人以上单位提供上门服务。市献血办公室联系电话:81983023、85021106。

  5.请各校(单位)完成无偿献血任务(见附件2)后,及时将完成任务数(附件3)报我局体卫艺处备案。2019年任务没有完成的学校,各校(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确保完成今年献血任务。

  附件:1.献血前后注意事项

     2.市属各学校(单位)无偿献血计划表

  3.市属各学校(单位)无偿献血登记表

  镇江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0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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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抄 送:市献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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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0年9月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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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1-3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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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