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教育局,镇江新区社会发展局,市属各中学,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推进学校美育,展示学校艺术教育成果,经研究决定举办2020年镇江市中学生文艺会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
2020年11月中下旬。
二、参加对象
全市中学在校学生,校外教育机构中学阶段学生。
三、节目要求
1.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导向,坚持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以“阳光下成长”为主题,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突出“向真、向善、向美、向上”的校园文化特质,符合青少年身心特点,积极创新表演内容形式。
2.分声乐、器乐、舞蹈、戏剧4类,初中、高中两个组别。
(1)声乐
合唱:合唱队人数不超过40人,钢琴伴奏1人,指挥1人(合唱指挥应由本校师生担任),每支合唱队可演唱2首作品,节目总时间不超过8分钟。
小合唱或表演唱:人数不超过15人(含伴奏),不设指挥,不得伴舞,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
(2)器乐
合奏:乐队人数不超过65人,指挥1人(原则上应为本校教师),演出时间不超过9分钟。
小合奏或重奏:人数不超过12人,不设指挥,演出时间不超过6分钟。
(3)舞蹈
群舞:人数不超过36人,演出时间不超过7分钟。
(4)戏剧
含戏曲、校园短剧、小品、课本剧、歌舞剧、音乐剧等。人数不超过12人(含伴奏),演出时间不超过12分钟。
3.每个节目的参演人员必须为同一所学校的在校学生。
4.演出服装、道具、乐器(除钢琴)等自备。
5.凡在近两年教育部门组织的各类省市以上评选活动中获奖的节目,不再参加本次会演。
四、节目选送
节目数量:丹阳市6个,扬中市、句容市、丹徒区、市属中学各4个,兼顾初、高中;京口区、润州区、镇江新区各选送2个。各地上报的节目中校外教育机构节目不超过1个,同一类节目不超过2个。
报名表(附件)2020年10月30日前报市教育局体卫艺处,联系人:马正汉,电话:88916322,邮箱:zjmzh@126.com。
五、评奖工作
本次会演设演出奖、组织奖、指导教师奖、优秀创作奖。演出奖设一、二、三等奖,指导教师奖授予一等奖节目的指导教师。
六、市属中学学生会演相关事宜
1.时间:2020年10月底
2.节目要求及评奖参照全市会演要求。
3.节目选送,各校不超过2个节目。各校上报的节目类型不得重复,至少有一个8人的集体节目。
各校节目报名表(附件)于2020年10月15日前报市教育局体卫艺处,联系人:马正汉,联系电话:88916322,邮箱:zjmzh@126.com。
七、其他
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把文艺会演作为推进学校艺术教育的重要抓手,节目选送要注重质量、过程,提高学生参与度和节目艺术水准。
考虑到今年疫情防控的实际,本次会演的具体形式另行通知。各地做好活动的宣传发动和节目筹备工作,按时上报节目报名表。
镇江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0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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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0年9月1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