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阳市、丹徒区、京口区、润州区教育局、镇江新区社会发展局,市属各初中、市少年宫;运河沿线市、区大运河办:
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大运河文化要“保护好、传承好、利用好”的重要批示精神,落实2020年全市大运河文化带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全体会议精神,进一步推动大运河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发展,展示我市城乡人居环境,美好运河家园建设成果,经研究决定,举行“江河交汇·我爱运河”全市少儿绘画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与意义
镇江是第二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有“天下第一江山”的美誉。大运河不仅影响了镇江城市格局与发展,并且积淀了深厚的文化底蕴,形成了独特的历史文化。举行“江河交汇·我爱运河”全市少儿绘画大赛有利于通过学生的笔墨凸显镇江江河交汇的地理优势,展示新时代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的成就,展示大运河的历史文化遗产、优美的自然人文景观和人民的幸福美好生活,增强全市广大少年儿童保护大运河、关爱大运河意识,扩大大运河保护和文化传承的知晓度和参与度,让运河文化在现代活化复兴,更好地服务今人、传承后人。
二、参加对象
运河沿线各市、区中小学生和幼儿园在园幼儿
三、参赛组别
1.幼儿组
2.小学A组(小学一-三年级)
3.小学B组(小学四-六年级)
4.初中组
四、作品要求
1.画种不限。水彩/水粉画(丙烯画)、版画、油画,各种尺寸均不超过四开(40cm×60cm),国画不超过四尺(69cm×138cm)宣纸对开。
2.作品不装裱,在作品背面张贴作品申报表(附件1)
五、作品初评
1.上报数量:原则上中小学校按非毕业班数量上报,幼儿园按班数上报,多报不限。
2.上报途径:(1)学生上报学校,学校汇总,按要求提交至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所属的少年宫或青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2)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所属的少年宫或青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学员直接上报。市属各校按要求提交至市少年宫,市少年宫学员直接上报。
3.各地初评: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所属的少年宫或青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对参赛作品进行初评。10月20日前择优上报市少年宫。
六、作品终评
1.上报数量:丹阳市150件、丹徒区、镇江新区、京口区、润州区、市属(含市少年宫学员作品)各70件,共500件。
2.上报途径: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所属的少年宫或青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在初评的基础上,择优推荐,根据文件要求报送。填写作品汇总表(附件2),集体上报镇江市少年宫参加大市终评。
3.终评奖项:本次大赛设置如下奖项。
(1)优秀组织奖:奖励积极参与本次活动的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其所属的少年宫或青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
(2)优秀作品奖:每个组别分设一、二、三等奖。
(3)指导教师奖:每个组别一等奖作品的指导教师。
七、宣传发动
绘画大赛活动由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在本地区学校内先行组织,发动学校和学生积极参与,积极开展班级、校内的“江河交汇·我爱运河”主题绘画比赛,层层遴选,由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委托其所属少年宫或青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组织初评。通过学校、当地媒体和社会媒介宣传我市江河交汇的地理优势,展示新时代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的成就,增强全市广大少年儿童保护大运河、关爱大运河意识,扩大大运河文化带建设的知晓度和参与度。
八、其他要求
1.此次绘画大赛由市少年宫承办,各相关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所属少年宫或青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协办。
2.2020年10月20日前,作品汇总表(附件1)纸质稿盖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协办单位公章和参赛作品一并寄送至市少年宫(万古一人路71号)群文活动部。作品申报表(附件1)和作品汇总表(附件2)电子稿上报指定邮箱151295134@qq.com。联系人:张艳,电话:15805292173;周倩,电话:15052933375。
3.绘画作品不退还作者。组委会对获奖作品有权在相关活动和资料中使用(包括印制光盘、编辑画册或用于展览、宣传、对外交流等),不支付作者稿酬,作者享有署名权。
附件1:“江河交汇·我爱运河”全市少儿绘画大赛作品申报表
2:“江河交汇·我爱运河”全市少儿绘画大赛作品汇总表
镇江市教育局 镇江市大运河文化带建设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8月5日
镇江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0年8月1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