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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

2020/04/06 3.9k 阅读 225 点赞

 
各市、区教育局,镇江新区社会发展局:
现将《2020年镇江市学前教育改革发展工作要点》《2020年镇江市特殊教育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镇江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0年3月10日

镇江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0年3月11日印发
 
2020年镇江市学前教育改革发展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2020年全市学前教育改革发展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牢牢把握公益普惠基本方向,深入推进我市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提高学前教育公共服务水平,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贡献力量。
二、主要工作
1.深化试点改革。全面加强党对学前教育事业的领导,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实现幼儿园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以贯彻落实《中共镇江市委镇江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镇发〔2019〕22号)为重点,对照国家学前教育体制改革试点任务与方案,加快完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办园体制和政策保障体系。建立区域学前教育年度专项督导制度,推动各地进一步优化学前教育改革发展政策环境,努力推进区域学前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2.合理配置资源。坚持政府主导、公益普惠原则,持续推进第二期学前教育五年行动计划建设任务,科学制定第三期学前教育五年行动计划。优化城市和新增人口集中地区学前教育资源,推进农村幼儿园标准化建设,新建、改扩建幼儿园8所。全面攻坚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治理工作,进一步巩固无证园取缔成效,加强幼儿临时照护点管理,年底前全部落实到位。
3.鼓励多元发展。大力发展公办园,在现有基础上持续巩固提高公办幼儿园覆盖率(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各地公办幼儿园占比不低于60%,各类公办幼儿园办园条件、保教质量、师资队伍、经费投入等总体均衡。大力扶持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服务,规范营利性民办幼儿园发展,满足家长不同需求。推进民办幼儿园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分类登记,修订《镇江市民办幼儿园设置与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完善非营利性民办普惠园认定与管理机制,积极鼓励国有企事业单位举办非营利性民办普惠园。到2020年底,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达90%。
4.加强队伍建设。积极探索编制教师、编制备案制教师、人事代理教师相结合的教师队伍补充机制,探索开展公办幼儿园人员编制备案制管理试点。依法保障教师工资待遇,非编制幼儿园保教人员待遇进一步提高,增强职业吸引力。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认真做好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厚植立德树人基础。以名特优教师培养为引领,健全幼儿教师分层分级培训机制,实施幼儿园内涵提升带头人培养工程,着力打造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重视幼儿园园长队伍建设,继续开展覆盖全体的分层培训,营造良好发展氛围。严格幼儿园教师资格准入与定期注册制度,“两教一保”、 专任教师持证率、专职卫生保健人员配备率达100%,专任教师中学前教育专业毕业教师占比达80%。
5.提高保教质量。以办园行为督查、优质幼儿园争创、课程实验基地建设为抓手,进一步规范各级各类幼儿园保教活动,整体提升幼儿园保教水平。以区域推进幼儿园课程游戏化建设为突破口,深入推进幼儿园环境建设与课程实施审议制度建设,健全公民办协同发展机制,探索以质量评估为基础的课程改革新路径。全面总结实验基地建设成果,编制《镇江市幼儿园课程改革实验指导手册》,继续开展第五批市级课程改革实验基地建设。以组建家长委员会、开设家长学校、开展送教进社区等为抓手,加强家庭教育指导,推动幼儿园开门办园、合作办园。加强幼儿园信息化建设,积极争创市智慧幼儿园。年度新增省级课程改革实验项目2个、市级课程改革实验基地5个、省市优质幼儿园12所,优质幼儿园覆盖率(优质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达90%。
6.强化安全防控。建立全覆盖的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责任制,提升人防、物防、技防能力。建立科学合理的一日生活制度,做好新型冠状肺炎防控工作,严格执行健康检查、卫生消毒、隔离防护、预防疾病等制度,完善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认真做好入园检查、全日观察、登记统计等工作,提高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水平,预防和减少疾病发生,保障幼儿身心健康。强化法治教育和安全教育,提高师生、家长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
7.完善保障政策。健全政府、社会、家庭合理分担的投入机制,根据办园条件、办园行为、收费标准、保教质量等,探索非营利性民办普惠园差异化财政补贴政策。严格落实省市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法定要求,对公办幼儿园及经过认定的非营利性民办普惠园应补尽补。严格执行相关资助政策,保证对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的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应助尽助。加强对幼儿园经费的监管,实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财政经费年度审计制度,对幼儿园经费使用和收费行为应管尽管。
8.营造良好氛围。统筹规范涉及幼儿园的创建、达标、评比、检查等工作,切实减少对幼儿园保教秩序的干扰。积极探索幼小衔接、小幼衔接新途径,组织开展两个学段教师专题教科研活动,科学提高教师指导家庭教育的专业能力和处理问题的能力。以学前教育宣传月为契机,充分发挥镇江智教育、QQ、微信等现代技术手段,开展灵活多样的宣传活动,为学前教育改革发展赢得更多支持。


2020年镇江市特殊教育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2020年全市特殊教育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全国、全省、全市教育大会精神,推进特殊教育改革创新和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工作
1.健全特殊教育管理体制机制。健全市级统筹、县市为主、镇街共建的管理体制。充分发挥市特殊教育联席会议制度作用,部门协同、分工协作,健全“政府联席会议—特殊教育指导中心—融合教育资源中心—资源教室”四级工作机制。
2.做好残障学生的入学排查工作。健全适龄残障学生信息排查机制,逐一做好入学安置工作。促进康教结合,协调做好学龄前儿童康复训练与入学事宜。通过在特教学校开设职业教育部或在职业学校开设特教班等形式,不断扩大残障学生高中阶段教育资源。对于需要专人护理、不能到校就读的残障学生,以县区为单位完善送教上门制度,为残障学生提供规范、有效的送教服务,原则上不超过适龄残障学生总数的5%。要为随班就读和送教上门的残障学生建立学籍,纳入学校正常管理,确保残障幼儿学前三年入园率、残障少年高中阶段入学率达到80%以上,适龄残障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段入学率达到99%以上,各学段在普通学校接受教育的残障学生占该学段残障学生总数的80%以上,基本形成以随班就读为主体的特殊教育发展格局。
3.规范评估诊断转衔安置工作。健全特殊教育需要学生评估机制,着力把医学评估与教育评估有机结合起来,做好疑似学生的观察摸底和评估诊断,科学进行教育安置,建立“入学评估—过程评估—毕业评估”相互衔接的特殊学生教育评估体系。完善特殊教育专家委员会制度,充实评估诊断专家库,加强教育、心理健康、康复、社会工作等方面专家力量,建立跨部门、跨专业的工作团队。
4.加快融合教育资源中心建设。争创省特殊教育发展工程项目2-3个。建成初中及高中(职业学校)融合教育资源中心21个,全面实现每个镇(街道)学前、小学、初中及高中融合教育资源中心全覆盖。完善普通学校无障碍环境建设,最大程度地创设促进普通学生与特殊教育需要学生相互融合的校园文化环境,让全体师生以平常的心态、特殊而无痕的方式对待有特殊教育需求的学生。
5.优化融合教育资源中心管理。进一步完善融合教育资源中心管理制度。规范巡回指导工作,充分发挥特殊教育指导中心的区域指导和管理、示范性教学教研、特殊教育诊断评估、特殊需要儿童康复、特殊教育发展研究以及师资培训功能,指导融合教育资源中心规范有序开展各项工作。建成镇江市融合教育信息化平台,探索信息管理、教师培训、评估鉴定、教育教学、质量评价等于一体的网络化管理。开展示范性融合教育资源中心认定及基地校培育,通过试点研究,打造一批有品牌、有影响的融合教育项目,提升各学段融合教育资源中心教育教学水平。
6.强化特殊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加大特教教师配备,通过招聘特教专业教师、盘活现有专业教师资源、参加省特殊教育师资培训等方式提高融合教育特教教师的合格率。各特殊教育指导中心尤其是没有特教学校的地区要加快建立一支专职专业的特教团队。全面推进特教学校教师与普通学校教师的双向挂职交流,继续开展市级融合教育专题培训,依托苏台融合教育合作项目、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上岗认定培训、公需科目培训、暑期网络全员培训等项目,不断提升特教教师的专业性。加大巡回指导教师培养力度,通过专题培训、交流研讨及蹲点实践等活动提升巡回指导教师专业能力。
7.加大特殊教育课程建设力度。贯彻执行国家盲、聋和培智三类特殊教育学校义务教育阶段课程标准,以特殊教育基本功竞赛、好课堂评比为抓手,提高特教学校课程实施能力。融合教育资源中心要全面推行个别化教育,根据特殊教育需要学生特点,依托华东师范大学、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等高校以及中国台湾专家力量将国家课程标准、国编教材和校本课程及个别化教育有机结合,重点研究学习障碍、情绪行为障碍、精神障碍(含孤独症)等三类儿童的支持策略,积极探索普通学校学困生诊断干预机制,帮助普校工作提升,并梳理形成指导性案例文本。积极开展“互联网+”背景下的课程与教学改革,加快网络资源库建设,充分满足特殊教育需要学生的发展需求,适时开展特殊教育需要学生生活技能等竞赛活动。加强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指导,认真做好延迟开学前的在线康复和居家学习指导。
8.加强融合教育内涵质量研究。建立市—区—校三级教研体系,充实教研队伍,成立融合教育项目研究共同体,完善区域特殊教育研讨机制,建立教育方案集体审议制度。研究特殊教育质量评价机制,探索适合特殊教育需求学生发展的评价体系,注重小步骤、多频次的过程性评估,确保评价的科学性、规范性。研究家校协同教学,统筹安排特殊教育需要学生的学校与家庭生活,将发展目标融入日常生活的各个环节。按照试点先行、分步推进的原则,指导区域选择不同研究项目重点突破。
9.营造关心支持特殊教育的氛围。用好市特殊教育网站,双月发布融合教育信息简讯,宣传特殊教育改革发展经验、优秀教师事迹,结合全国助残日、国际残疾人日等开展最美特教教师评选活动,引导社会各界关注特殊教育,营造“关心支持特殊教育、积极参与扶残助学”的良好氛围,形成政府、学校、家庭、社会共同参与支持的有效合力。
10.完善特殊教育督导考核机制。将特殊教育二期提升计划的落实情况、特殊教育指导中心功能发挥、待遇落实和经费保障等纳入对各市(区)的考核内容。联合市相关部门,通过联合调研、飞行检查等形式加强对特殊教育指导中心、融合教育资源中心的指导与考核,促进融合教育有效推进,确保二期提升计划圆满收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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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