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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教育局2019年学前教育招生工作意见

2019/06/02 4.4k 阅读 441 点赞

各市、区教育局,镇江新区社会发展局,市特教中心:

  根据《幼儿园工作规程》《江苏省学前教育条例》《镇江市教育局2019年学前教育工作要点》等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2019年全市学前教育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为指导,以学前教育有关政策法规为依据,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发〔2018〕39号)要求,牢牢把握公益、普惠、健康的发展方向,确保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99%以上,实现幼有所育、幼有优育。

  二、招生原则

    1.坚持市级统筹、以县为主的原则。市教育局统筹全市学前教育招生工作,制定全市招生工作意见。各市、区教育主管部门要结合实际,科学制定区域招生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2.坚持依法招生、免试入园的原则。各市、区教育主管部门要统筹规划,按照免试就近入园的原则,推进服务区建设,幼儿园接收确有困难的,应予统筹安排,保障辖区内适龄幼儿(包括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学龄前残障适龄儿童、符合条件的外来创业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原则上都能相对就近入园。

  3.坚持公开透明、平等对待的原则。各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和各幼儿园要加强与家庭、社会之间的沟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要设立咨询、监督举报电话,及时向社会发布学前教育招生工作相关信息,进一步提高学前教育招生入园工作的公信力。

  三、招生对象

    小班为3周岁(2016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适当接收少量中、大班插班生。

    托班为35个月~30个月(2016年9月1日~2017年2月28日出生)的适龄儿童,有条件的可招收30个月以下的儿童,具体方案由各地根据幼儿园的实际情况制定。

   四、招生办法

    (一)发布信息

    各市、区教育主管部门6月12日前通过门户网站公布本区域学前教育招生工作方案和各幼儿园的基本情况,各幼儿园在网站、门口和社区宣传栏等公布本园招生简章。

    (二)组织招生

  6月中下旬启动招生工作,原则上在7月底完成。具体时间、地点、办理手续等事项,各地根据实际确定。

  (三)申请材料

    镇江市户籍内适龄儿童申请入园的,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出具儿童出生医学证明、有效预防接种证明、体检健康证明、户口簿。流动人口子女在居住地申请入园的,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还应当出具本人身份证明、就业或者居住证明。

   五、相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进一步完善本地区学前教育招生工作的政策措施,进一步贯彻落实招生入园有关政策和工作要求,积极稳妥处理好入园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类情况,有序做好入园工作。要密切关注招生舆情,及时处理群众来访来电,依法查处招生工作过程中的违法违纪和违规收费行为,切实保障每一名适龄儿童不因经济困难而失学,切实维护适龄儿童的合法权益。

  2.强化规范管理。各地要对区域内所有学前教育机构的招生资格进行审定,对符合条件的幼儿园进行公示,凡不符合规定条件、不具备招生资格的学前教育机构一律禁止招生。幼儿入园除进行健康检查外,不得采取任何形式的考试或测试。幼儿园按年龄分别编班,也可混合编班,班级人数不得超过国家和省规定的限额,不得招收不足入园年龄的幼儿入读小班。

  3.推进服务区建设。各地要在对区域内适龄儿童数量分布、流动趋势、保育教育需求等情况进行摸底的基础上,结合各幼儿园实际,按照“保基本、可选择”的原则统筹划分服务区,积极探索“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服务区招生工作。

  4.推进学前融合教育。做好适龄残疾幼儿数据摸底工作,形成2019年学前教育入园安置基础性数据,科学开展诊断与评估,提出入园安置建议。依法保障适龄残疾幼儿教育权益,采取就近就便随班就读、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就读、送教上门等方式实施教育,并纳入学籍管理。普通幼儿园每个班级安置的残疾幼儿数量不应超过2人。

  5.规范收费行为。幼儿园收费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实行收费公示制度,收费项目和标准向家长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不得以任何名义收取与新生入园相挂钩的赞助费。对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的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和警察子女、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和持特困职工证、残疾人证人员的子女及孤儿,全额免收保教费。残疾幼儿同时享受免收住宿费、服务型收费和代收费等。

  请各地于6月20日前将学前教育招生工作方案及服务区制度、9月30日前将幼儿入园情况统计表(附件)报市教育局学前教育处。联系人:凌育朵,电话:88916282。

  附件:幼儿入园情况统计表

  镇江市教育局

  2019年5月17日

  镇江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9年5月21日印发

  附件

  幼儿入园情况统计表

  (单位:人)

  小班新生入园情况

  大班毕业生情况

  残疾儿童入园情况

  镇江市

  户口

  外省市户 口

  镇江市

  户口

  外省市户 口

  安置方式

  暂缓入园

  未入园

  辖区内

  跨

  辖

  区

  辖

  区

  内

  跨

  辖

  区

  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就读

  普通幼儿园随班就读

  送教上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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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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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