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教育局,镇江新区社会发展局,市属各学校(单位),机关各处室:
为加强全市教育系统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工作,促进我市教育网络有序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以及省公安厅、省教育厅及市有关部门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市教育系统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网站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行谁管理、谁发布谁负责”和属地化管理的原则,成立单位网络信息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落实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确保领导到位、人员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研究部署,健全内部管理工作机制,分管负责同志要具体抓好落实,把好信息审核关,规范网站信息系统管理流程,确保网络信息工作高质量、无差错。
二、严格规范网站管理
1.全面加强各地各校网站管理。严格教育网站域名和IP地址管理,严格实行网站备案制度。对长期无人管理的“僵尸网站”和管理松散、安全风险较大的网站要立即关停,尽可能减少网站和信息系统数量,提高安全防护能力。
2.进一步规范网站标识。各地各校以学校(单位)名称注册网络域名时,名称必须与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的名称一致。
3.加强网站运行管理。建立健全各项网站管理制度,明确专门部门和人员负责管理,加强网站应急值班值守工作,保障网站的安全运行。
4.建立安全应对机制。对网站出现的不良信息、网页遭篡改、网页被植入恶意代码、网站数据库被入侵等严重影响网站正常运转的状况,在保存有关记录的同时,应即刻断网,同时报告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市教育信息化中心并进行及时处理,以防不良信息扩散传播。
三、健全网络信息发布制度
教育系统网络信息发布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各地各校必须保证网站上的新闻发布、电子邮件版块有明确的栏目负责人,并具有安全审计、身份登记识别或预警功能。市教育信息化中心对镇江教育信息网负总责。凡在该网站发布网络信息,必须有规范的审核流程,各市、区教育局必须报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市教育局机关各处室由处室负责人审核签字,各学校(单位、幼儿园)必须由各学校(单位、幼儿园)负责人审核签字,并经市教育信息化中心审核通过后,方可予以发布,其中涉及全局性的重要信息,须由市教育局办公室把关通过。信息发布审批工作,重点审核网站信息的思想意识、政策法规、规范用语等方面。各市、区教育信息(电教)中心必须严格遵守网站信息发布、监视、保存、清除等制度。
四、加大网络信息安全督查力度
各地要严格执行网络信息安全监督检查制度,定期组织开展网络信息安全检查工作。各学校(单位)每年要对学校(单位)网站和系统安全进行自查,完善防火墙配置,及时更新服务器操作系统安全漏洞补丁。市教育信息化中心要对全市教育系统网络信息安全加强管理,堵塞网络安全漏洞,严格落实网络信息安全责任。市教育局将把网络信息安全工作纳入学校(单位)年度考核指标中。
镇江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9年4月14日
| 镇江市教育局办公室2019年4月23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