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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教育系统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2019/05/08 6.0k 阅读 334 点赞

  各市、区教育局,镇江新区社会发展局,市属各学校(单位),机关各处室:

  为加强全市教育系统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工作,促进我市教育网络有序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以及省公安厅、省教育厅及市有关部门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市教育系统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网站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行谁管理、谁发布谁负责”和属地化管理的原则,成立单位网络信息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落实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确保领导到位、人员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研究部署,健全内部管理工作机制,分管负责同志要具体抓好落实,把好信息审核关,规范网站信息系统管理流程,确保网络信息工作高质量、无差错。

  二、严格规范网站管理

  1.全面加强各地各校网站管理。严格教育网站域名和IP地址管理,严格实行网站备案制度。对长期无人管理的“僵尸网站”和管理松散、安全风险较大的网站要立即关停,尽可能减少网站和信息系统数量,提高安全防护能力。

  2.进一步规范网站标识。各地各校以学校(单位)名称注册网络域名时,名称必须与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的名称一致。

  3.加强网站运行管理。建立健全各项网站管理制度,明确专门部门和人员负责管理,加强网站应急值班值守工作,保障网站的安全运行。

  4.建立安全应对机制。对网站出现的不良信息、网页遭篡改、网页被植入恶意代码、网站数据库被入侵等严重影响网站正常运转的状况,在保存有关记录的同时,应即刻断网,同时报告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市教育信息化中心并进行及时处理,以防不良信息扩散传播。

  三、健全网络信息发布制度

  教育系统网络信息发布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各地各校必须保证网站上的新闻发布、电子邮件版块有明确的栏目负责人,并具有安全审计、身份登记识别或预警功能。市教育信息化中心对镇江教育信息网负总责。凡在该网站发布网络信息,必须有规范的审核流程,各市、区教育局必须报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市教育局机关各处室由处室负责人审核签字,各学校(单位、幼儿园)必须由各学校(单位、幼儿园)负责人审核签字,并经市教育信息化中心审核通过后,方可予以发布,其中涉及全局性的重要信息,须由市教育局办公室把关通过。信息发布审批工作,重点审核网站信息的思想意识、政策法规、规范用语等方面。各市、区教育信息(电教)中心必须严格遵守网站信息发布、监视、保存、清除等制度。

  四、加大网络信息安全督查力度

  各地要严格执行网络信息安全监督检查制度,定期组织开展网络信息安全检查工作。各学校(单位)每年要对学校(单位)网站和系统安全进行自查,完善防火墙配置,及时更新服务器操作系统安全漏洞补丁。市教育信息化中心要对全市教育系统网络信息安全加强管理,堵塞网络安全漏洞,严格落实网络信息安全责任。市教育局将把网络信息安全工作纳入学校(单位)年度考核指标中。

  镇江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9年4月14日

  镇江市教育局办公室2019年4月23日印发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