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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对2018年高校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进行年检抽查的通知

2019/03/24 7.8k 阅读 219 点赞

各高等学校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普通高校学历继续教育规范管理,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年检工作的通知》(苏教办高函〔2018〕48号)精神,在各校外教学点自查的基础上,近期市教育局将组织对2018年高校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进行年检抽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查范围和时间

  (一)抽查范围。省内外高等学校在镇江市设置的函授站、校外教学中心、现代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弘成和奥鹏远程教育学习中心等高校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被抽查的教学点另行通知。

  (二)检查时间。2019年2月27日—3月1日。

  二、抽查内容和程序

  本次检查工作依据省教育厅《江苏省高等学校成人教育校外教学点管理办法》(苏教高〔2006〕20号)要求,坚持指导与交流相结合、总结经验特色与查找困难问题相结合,切实加强规范管理,促进质量整体提升。程序和内容主要包括:

  (一)专题汇报。教学点负责人汇报站点工作基本情况,突出办学优势、问题不足和改进措施。

  (二)材料审核。

  1.建点协议及双方职责履行。

  2.招生宣传及组织。重点检查招生宣传广告内容是否真实、准确,有无使用含糊、欺骗或误导用语等。

  3.教学及教务。重点检查教学过程特别是教学文件是否齐备、教学计划是否严格执行。

  4.收费管理。重点检查设点单位是否按照物价部门核定标准收费,有无违规收费现象;是否由高校财务部门统一收取、统一开票。

  5.教学档案建设。重点考察学生学籍、考勤签到、考试考核等过程性资料是否齐全。

  6.站点自身建设。重点检查是否建立行政、教学、后勤、财务等管理制度。

  (三)实地考察。通过实地查看、师生访谈考察教学点建点协议履行情况、办学条件、教学实施及管理状况等。

  (四)交流反馈。经认真讨论和评议,专家组向教学点反馈督查意见及建议。

  检查工作结束后,各检查组提交本组的考察报告及有关教学点考察评议表。

  三、工作纪律

  检查期间,有关单位和相关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不迎送宴请、不安排高档宾馆、不馈赠礼金礼品,不安排与检查工作无关的活动。  

  镇江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9年2月21日

  镇江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9年2月21日印发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