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高等学校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普通高校学历继续教育规范管理,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年检工作的通知》(苏教办高函〔2018〕48号)精神,在各校外教学点自查的基础上,近期市教育局将组织对2018年高校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进行年检抽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查范围和时间
(一)抽查范围。省内外高等学校在镇江市设置的函授站、校外教学中心、现代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弘成和奥鹏远程教育学习中心等高校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被抽查的教学点另行通知。
(二)检查时间。2019年2月27日—3月1日。
二、抽查内容和程序
本次检查工作依据省教育厅《江苏省高等学校成人教育校外教学点管理办法》(苏教高〔2006〕20号)要求,坚持指导与交流相结合、总结经验特色与查找困难问题相结合,切实加强规范管理,促进质量整体提升。程序和内容主要包括:
(一)专题汇报。教学点负责人汇报站点工作基本情况,突出办学优势、问题不足和改进措施。
(二)材料审核。
1.建点协议及双方职责履行。
2.招生宣传及组织。重点检查招生宣传广告内容是否真实、准确,有无使用含糊、欺骗或误导用语等。
3.教学及教务。重点检查教学过程特别是教学文件是否齐备、教学计划是否严格执行。
4.收费管理。重点检查设点单位是否按照物价部门核定标准收费,有无违规收费现象;是否由高校财务部门统一收取、统一开票。
5.教学档案建设。重点考察学生学籍、考勤签到、考试考核等过程性资料是否齐全。
6.站点自身建设。重点检查是否建立行政、教学、后勤、财务等管理制度。
(三)实地考察。通过实地查看、师生访谈考察教学点建点协议履行情况、办学条件、教学实施及管理状况等。
(四)交流反馈。经认真讨论和评议,专家组向教学点反馈督查意见及建议。
检查工作结束后,各检查组提交本组的考察报告及有关教学点考察评议表。
三、工作纪律
检查期间,有关单位和相关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不迎送宴请、不安排高档宾馆、不馈赠礼金礼品,不安排与检查工作无关的活动。
镇江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9年2月21日
镇江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9年2月2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