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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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政协九届二次会议B0320号提案的答复

2023/05/01 1.1w 阅读 276 点赞

提出的“关于在我市中小学中适度开展繁体字识读教育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明确规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以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为基本的教育教学用语用字。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此,学校教学应依法使用规范汉字。

 语文课程是一门学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运用的综合性、实践性课程,工具性与人文性的统一,是语文课程的基本特点。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高中语文课程标准没有涉及繁体字教育,但在教科书编写内容中如“汉字真奇妙”等融入了繁体字等语言文字学知识。中小学生通过常用《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等工具书中不仅会“结识”繁体字,还可以找到许多象形、会意、形声的造字踪迹或印证。

学校教育在中小学经典阅读和书法教育中,会涉及繁体字教育有关内容。

经典阅读方面,教育部、国家语委积极推动中小学经典阅读,按照《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指导纲要》等文件相关要求,实施中华经典诵读工程、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教育体系创新计划等,使广大青少年亲近中华经典,青少年在学习经典的过程中,会接触繁体字文本,认识繁体字。书法教育方面,教育部印发的《中小学书法教育指导纲要》(教基二﹝2013﹞1号),明确书法教学中文字的使用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有关规定,硬笔教学应使用规范汉字,毛笔临帖要以经典碑帖为范本”,经典碑帖中也会涉及繁体字。

当今语言生活中,繁体字仍将在发展文字艺术、加强两岸四地以及海外华文区沟通交流等方面发挥作用。教育部已公开表示将在坚持国家文字政策的前提下,充分调研,开展繁体字相关研究,更好地为社会提供语言服务。

镇江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传世文物、文献浩如烟海,触手可及,近代以来语言文字大家辈出,语言文字学习资源丰厚。地方教育部门积极鼓励学校开展“焦山碑林”“地方古籍浏览”相关校本研学活动,让师生接触、识读一些繁体、异体字文本,传承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感谢委员对教育和语言文字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镇江市教育局

                                 2023年5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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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