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8日,市民政局、市委农办、市财政局、市乡村振兴局联合印发《关于明确相关标准进一步做好低保等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通知》,推进我市社会救助提质、扩围、增效,主要内容:一是放宽收入条件限制。对因就业创业等产生的必要就业成本、家庭中因病、因残、因学等长期存在刚性支出的,在申请和享受低保期间认定收入时按一定比例扣除。二是放宽金融资产条件限制。对有重特大疾病患者、罕见病患者、重度残疾人等特殊困难人员的家庭以及低保边缘和支出型困难家庭,家庭人均金融资产分别放宽到四倍和五倍。三是放宽车辆条件限制。对低保家庭中有重特大疾病患者、罕见病患者就诊或重度残疾人出行且实际价值低于5万元的小型车辆不纳入车辆核定范围。四是明确重残“单人保”保障金发放比例。成年无业的一、二级残疾人和三级精神、智力残疾人按照不低于我市最低生活保障的75%发放保障金,同时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政策。五是明确低保审核办理期限。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审核、确认办理期限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确认权下放地区20个工作日办结,有特殊情形的,可延长至4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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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四部门联合出台政策推进低保等社会救助扩围增效
2023/10/19 2.0w 阅读 401 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