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以来,市民政局已连续13年组织开展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工作。截至目前,全市共评等级社会组织1651家,其中5A22家、4A81家、3A96家,等级社会组织占比50.61%。
一是压实责任。明确评估对象、评估内容、评估时间节点等关键环节,将等级评估工作纳入年度考核,2023年要求各市、区4A及以上社会组织不低于社会组织总数的2.8%,等级社会组织不低于社会组织总数的51%。
二是重点推进。通过QQ群、电话沟通、现场答疑等方式广泛宣传发动,及时提醒需复评的社会组织开展自评申报,鼓励法人治理结构健全、作用发挥明显的社会组织争创更高等级,积极营造社会组织良好发展氛围。
三是加大激励。制定奖补政策,对“十四五”期间获评5A、4A全市性社会组织的分别给予1万元、0.6万元的一次性奖励金,并将获评高等级作为社会组织优先承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优先取得购买服务资质、优先获取表彰荣誉的主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