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大街面巡查力度。公安、城管等部门联合开展街面协同巡查,划定街面巡查小组,每日对车站码头、繁华街道、地下通道、桥梁涵洞等流浪乞讨人员较易集中活动区域进行巡查。截至目前,已主动救助37人次。
二是强化救助管理网络。各级救助站24小时在岗在位,对求助电话实行“首接负责制”,确保全市范围内1小时到达现场。站内配足配齐救助物资,确保御寒物资供应充足,定期对水、电、气、取暖、消防等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检查。
三是深化智慧寻亲服务和源头治理行动。综合运用人口管理信息系统、DNA鉴定、人像识别等,开展身份识别和寻亲服务,今年以来,成功寻亲7人。建立完善返乡人员信息台账,将符合条件的流浪乞讨人员纳入特困低保等保障范围,对返乡受助人员常态化开展回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