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丹阳市民政局围绕深化社会救助领域“放管服”改革,制定印发《社会救助审批权限下放工作实施方案》,三项举措为审批权限全面下放保驾护航。
一是统筹推进,权责一致。全面将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支出型困难家庭等低收入人口认定,以及临时救助审核审批权限同步下放至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进一步明确各镇(街道)救助申请、审核、审批的主体责任,细化下放目标任务、相关要求和方法步骤。同时强化市级民政部门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职能,确保放得稳、管得住、服务好。
二是优化流程,提高效能。进一步优化群众办事流程,以“一证一书”为基础,简化审核资料和手续,依托市级大数据对申请家庭开展信息核对,对事实清楚、没有争议的救助申请可不再进行民主评议,即行开展相关救助,大幅压缩审核审批时限,提高综合救助时效。
三是整合资源,提升服务。推进构建分层分类的社会大救助体系,出台《关于全面构建社会大救助体系的实施意见》《建立丹阳市社会大救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等相关文件,横向联结救助职能部门,纵向市、镇、村三级联动,配备专职社会救助经办人员,为困难家庭提供多元救助帮扶服务,实现就近就地申请“一门受理、部门协同”,打通救助“最后一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