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十三五”时期基本公共服务清单的通知》(苏政办发〔2017〕65号)、《关于进一步做好违规殡葬设施整治暨散坟工作的意见》(镇政办发〔2019〕67号)和市委深改委2020年工作要点中关于贯彻落实常住人口惠民殡葬的有关要求,镇江市民政局、财政局联合印发《关于全面落实市区惠民殡葬政策的通知》,自12月31日起,镇江市区在全省率先实现惠民殡葬全覆盖。
一是拓宽对象。由镇江市区户籍的低保、特困等11类特定对象拓宽至持有镇江市区户籍和镇江市区流动人口居住证的死亡人员。据统计,镇江市区每年火化人数约7500具。二是简化流程。为方便群众办事“只需跑一次”,将原先在乡镇(街道)办理事项全部移至市殡仪馆,并按有关项目标准由市殡仪馆直接减免费用,减少申请人多头往返奔波,提升了群众办事便利度,提高了服务效能。三是明确标准。基本丧葬服务减免费用人均标准为1700元,最高可减免2000元。节地生态安葬等奖励标准为对不保留骨灰,采取撒江、撒海方式的,给予一次性奖励2000元;对使用无毒、可降解环保用品(骨灰盒)并采用树葬、花葬、草坪葬等生态葬法的,每例一次性奖励1000元;对遗体捐献者,给予一次性奖励2000元。
2011年起,镇江市开始实施殡葬基本公共服务惠民工程,截至目前,全市共计减免惠民殡葬资金约1.9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