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推进预算管理领域改革,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理念,近日,市民政局在编制2021年度部门预算的同时,除对有关项目绩效目标编制外,首次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列入编制工作。
绩效目标是部门预算编制的重要内容,是深化预算管理改革,推进预算编制科学化、精细化的重要抓手和突破口,市民政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结合省、市工作考核目标和要求,共设置三个层级指标,采用决策、过程、产出、效果等一级指标4个,计划制定、目标设定、预算编制等固化二级指标9个,并根据重点工作情况设置履职二级指标22个,三级指标共57个,其中固化指标31个,履职指标26个。
通过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设置,在预算管理各环节树立绩效意识、体现绩效要求,财政政策精准性、有效性进一步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