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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首次将三、四级智力、精神残疾人纳入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

2020/12/31 1.7w 阅读 128 点赞

为完善残疾人专项福利政策,着力改善残疾人生活状况,不断健全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推进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工作,近日,市民政局、财政局、残联联合印发《关于对全市三、四级智力、精神残疾人发放生活补贴的通知》,进一步扩大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发放范围,首次将低保家庭外无固定收入的三、四级智力、精神残疾人纳入生活补贴范围,按照当地低保标准的20%发放生活补贴。

自2021年1月1日起,凡具有本市户籍且持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低保家庭外无固定收入的三、四级智力、精神残疾人,均可到户籍所在地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申领该项补贴。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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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