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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通知公示

镇江市民政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公告(镇江市豆制品行业协会)

2025/12/16 3.7k 阅读 173 点赞

经调查,镇江市豆制品行业协会未按规定接受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社会组织年度检查的行为,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以及《江苏省民政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实施办法》的规定,本机关依法对镇江市豆制品行业协会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因无法与上述社会团体取得联系,依据《江苏省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四十条的规定,现公告送达本行政处罚决定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于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镇江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六个月内向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本决定的执行。

联系地址:镇江市南徐大道68号镇江市民政局;

联系电话:0511-84425393;

特此公告。

镇江市民政局

2025年12月17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