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规范我市道路运输市场秩序,维护道路交通安全、有效预防重大交通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机动车登记规定》等有关规定,决定在市区范围内开展殡葬服务行业非法运营大中型客车、礼炮车联合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止未取得合法运营资质的车辆提供道路包车客运服务,道路包车客运必须持证经营:
1.车辆所属单位应具有包车客运经营范围的有效《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2.车辆应具有包车客运经营范围的有效《道路运输证》;
3.驾驶员应具有与所驾驶车辆相应的有效《机动车驾驶证》和《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
二、服务收费项目和价格必须实行明码标价,车辆在运营时,应在车头显著位置摆放《包车客运标志牌》,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禁止任何形式私自改装的礼炮车上路行驶、运营。
四、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联合开展殡葬服务行业非法运营大中型客车、礼炮车整治,通过路面稽查、源头检查、网络巡查等方式,严厉打击殡葬服务行业违法运营行为。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的,市交通运输局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对违法所得超过2万元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十七条,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恢复原状,并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对携带汽油、煤气、氢气等易燃易爆物品,存在扰民、严重噪声污染等违法行为的,将依法给予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广大居民、殡葬服务机构应增强安全意识,自觉选择有合法经营资质的企业提供包车客运服务,积极维护自身的生命财产安全。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非法运营行为的,均可投诉举报。举报电话:12345、110、12328。
镇江市民政局 镇江市公安局 镇江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