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
政策通知公示

关于征集镇江市养老护理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专家的通知

2025/06/30 3.7k 阅读 501 点赞

根据《江苏省职称评审管理办法》(苏人社规〔2024〕3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苏人社职〔2025〕4号)《关于印发江苏省养老护理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苏职称〔2023〕42号)《关于开展2024年度江苏省养老护理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苏民养老〔2024〕18号)等文件要求,为加强我市职称评审专家队伍建设,保证职称评审工作科学客观,拟组建镇江市养老护理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专家库,现向全市征集评委专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委会专家推荐领域

各养老服务机构、高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和有关企事业单位中从事养老服务领域护理、医疗、科研、管理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评委会专家推荐条件

入库专家需有参与职称评审工作的能力、意愿,在聘期内有参加评审工作的时间和精力,同时须具备以下条件:

1. 坚持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政治立场坚定,始终在思想和行动上自觉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2. 认真履职,作风正派,具备正确掌握和执行相关职称评审政策细则的能力,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3. 具备丰富的专业理论知识和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在养老服务领域有一定经验。

4 从事本专业或相关相近领域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取得养老护理、养老服务与管理、护理学、护理管理、老年医学等相关专业中级职称5年以上,或副高级职称3年以上,或具有正高级职称。

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在受处分期间不得作为入库专家人选。推荐专家存在信用不良、违纪违法等记录的不得作为入库专家人选。原则上推荐专家应在职在岗,年龄不超过70周岁。

三、评委会专家推荐流程

(一)个人填报

符合推荐条件并有申报意愿的人员填写《镇江市养老护理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专家推荐表》

(二)单位把关

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对申请人情况进行核实,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三)审核确认

市民政局负责对推荐的专家进行资格审核,根据推荐情况统筹考虑申请人的性别、年龄、职务、从业经历、专业技术职称等因素,确定入库专家人选,报市人社局核准备案,有效期3年。

四、报送方式

请有意向申报的人员填写《推荐表》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扫描后,于2025年7月18日12时前将word电子版、盖章扫描PDF版发送至邮箱,职称证书、重要专业成果证明、担任重要项目技术职务证明、社会兼职证明等材料电子版请一并报送。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朱欣悦,电话:0511-84429848,

邮箱:zjfushan@126.com。

附件:镇江市养老护理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专家推荐表

镇江市民政局

2025年7月1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