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调查,镇江市华林苑老年公寓、镇江华球涉外财经技术培训中心、镇江学大教育培训中心、镇江朱雀文广艺术培训中心、镇江市童心助学公益服务中心、镇江市京江文化之旅户外运动俱乐部未按规定接受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社会团体年度检查,违反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第三条的规定,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第十条的规定,本机关依法对镇江市华林苑老年公寓、镇江华球涉外财经技术培训中心、镇江学大教育培训中心、镇江朱雀文广艺术培训中心、镇江市童心助学公益服务中心、镇江市京江文化之旅户外运动俱乐部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因无法与上述民办非企业单位取得联系,依据《江苏省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四十条的规定,现公告送达本行政处罚决定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于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镇江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六个月内向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本决定的执行。
联系地址:镇江市南徐大道68号镇江市民政局
联系电话:0511-84425393
特此公告。
镇江市民政局
2023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