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
政策通知公示

关于组织开展第四届“镇江慈善奖”评选活动的通知

2023/07/02 1.6w 阅读 441 点赞

各市、区民政局,镇江新区社会发展局、高新区社会事业局,市各有关部门、人民团体: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和《江苏省慈善条例》,弘扬表彰社会各界奉献爱心、回报社会的崇高义举,激发全民向善、人人为善的昂扬热情,经市政府同意由市民政局组织承办,在全市开展第四届“镇江慈善奖”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积极参与和支持我市慈善事业的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社会各界人士(含港澳台地区的单位和个人及海外华侨);具有广泛社会影响的品牌慈善(志愿服务)项目;长期从事慈善工作并做出突出成绩的慈善工作者。

二、奖项设置

共设置6个奖项,累计70个名额,即:

最具爱心慈善捐赠企业或单位(20个左右)

最具爱心慈善捐赠个人(10名左右)

最具爱心慈善行为楷模(15名)

最具影响力慈善项目(15个)

最具影响力慈善组织(5个)

优秀慈善工作者(5名)

三、组织机构

市民政局组建第四届“镇江慈善奖”评选活动组委会,由民政局、有关党政部门、慈善行业组织、专家等组成。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处,承担日常工作。

四、评选办法

(一)评选基本条件

1.最具爱心慈善捐赠企业或单位

支持和积极参与慈善事业,自愿捐款捐物,为社会提供慈善(志愿)服务;社会慈善形象好,模范履行社会责任;两年内实际捐赠额(含物资折价)在100万元以上。

2.最具爱心慈善捐赠个人

长期支持和参与慈善事业,自愿捐款捐物,为社会提供慈善(志愿)服务,社会评价好;两年内实际捐赠额在10

万元(含物资折价)以上。

3.最具爱心慈善行为楷模

在扶老、助残、救孤、扶贫济困、志愿服务、抗灾救灾等慈善领域事迹突出、社会影响良好、具有感召力、公信力、示范性的个人、爱心团队(非法人)。

4.最具影响力慈善项目

实施效果显著,社会影响大、运作规范,具有创新性,对推动慈善事业发展具有重大示范和推广价值的慈善(志愿服务)项目。

5.最具影响力慈善组织

经依法登记或认定的慈善组织,规章管理制度、法人治理结构、工作团队健全;有较强的慈善资源募集能力、慈善业务开发和拓展能力;慈善活动富有成效、治理规范,社会影响大、社会贡献突出。

6.优秀慈善工作者

在慈善、志愿服务、社会工作等领域中业绩突出、示范引领显著、社会影响力大的行政工作人员以及慈善(志愿服务)组织、社会工作机构带头人。

(二)申报参评方式

1.各级民政部门、市慈善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按照属地原则和管辖权限接受个人、单位的推荐或自荐,评选择优后,向“镇江慈善奖”组委会办公室进行推荐。申报人是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乡社区工作人员的,需征询纪检监察等部门意见。

2.市民政局网站公布第四届“镇江慈善奖”评选活动通知。参评单位和个人按照要求填写申报表,向符合条件的推荐单位和部门提出参评申请。“镇江慈善奖”申报表请登陆市民政局网站“通知公告”栏下载。网址为:(http://mzj.zhenjiang.gov.cn/)

3.第四届“镇江慈善奖”组委会办公室接受推荐的起止时间为:2023年6月28日至2023年7月20日。

4.各推荐单位报送的推荐材料应当包括《关于推荐第四届“镇江慈善奖”候选对象的函》、“镇江慈善奖”申报表和相关证明材料、文字和影音材料,扫描制作PDF格式电子文件。事迹材料字数不超过2000字,内容要真实、准确、详细;捐赠发票(收据)数字清楚、符合时间要求。

5.曾获得“镇江慈善奖”的行为楷模、慈善项目、慈善组织和优秀慈善工作者,一般不再参评。曾获得“镇江慈善奖”的捐赠企业和捐赠个人,可重复参评。

五、有关要求

1.各地要高度重视“镇江慈善奖”的推荐工作,全面开展宣传和动员,挖掘先进典型,重点推荐在民生保障、乡村振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对重大突发事件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个人、爱心团队、慈善项目,扩大活动影响,提高推荐质量。

2.推荐单位在确定候选对象的过程中,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认真审核,做好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和社会公示等工作,推荐的候选对象要经得起社会公众和历史的检验。

3. 参评单位、个人、慈善项目出现填报参评材料弄虚作假的、存在严重违纪违法行为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被列入失信名单的,取消其参评资格。

“镇江慈善奖”获得者出现严重违法违纪行为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经报请市政府决定,对其已获奖项荣誉予以撤销。

第四届“镇江慈善奖”组委会办公室通信地址:镇江市南徐大道68号市行政中心1号楼423室。

联系人:黄蕊,电话:0511—84424386(传真)

电子邮箱:zjmzcsc @163.com

附件:1.关于推荐第四届“镇江慈善奖”候选对象的函

      2.第四届“镇江慈善奖”申报表(单位)

      3.第四届“镇江慈善奖”申报表(个人)

      4.第四届“镇江慈善奖”申报表(项目)

      5.第四届“镇江慈善奖”申报表(慈善组织)

      6.第四届“镇江慈善奖”参评公职人员征求意见表

镇江市民政局

2023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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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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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