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民政厅、省人社厅《关于开展首届“江苏省先进社会组织”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苏社管〔2022〕19 号)相关要求,“江苏省先进社会组织”具体条件:
一、党建工作好。坚持党建引领发展,党的建设标准写入章程,党的组织建设到位,党的工作落实到位,党组织参与重大问题决策,党的政治核心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突出。
二、内部治理好。坚持依法自主办会,组织机构健全,领导班子团结,党建、人事、资产、财务、活动等内部管理制度完善,信息公开透明,自身建设规范,内部治理有序。
三、运作机制好。坚持按照章程办事,法人治理结构和运行机制健全,决策管理科学民主,业务活动贴近需求,接受监督主动自觉,工作运转规范高效,近3年年度检查合格。
四、功能作用好。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利用自身独特优势,主动参与乡村振兴、长江经济带发展等重大战略,在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中作出积极贡献。
五、社会影响好。坚持非营利宗旨和诚信自律原则,模范遵纪守法,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品牌影响力大,社会公信度高,评估等级4A及以上,且获评等级在有效期内。
对照“江苏省先进社会组织”评选条件,经社会组织申报和我局研究,拟推荐镇江南通商会、镇江市老年人体育协会、镇江市慈善总会、丹阳市眼镜商会和扬中麦田义工服务社5家社会组织为候选单位。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0月31日至11月4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署名(或盖章)后,反馈至镇江市民政局,我局将按规定严格做好保密工作。
联系电话:0511-84425393,地址:镇江市润州区南徐大道68号1号楼427室。
镇江市民政局
2022年10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