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
政策通知公示

关于申报2022年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的通知

2022/10/17 2.0w 阅读 155 点赞

各辖区民政局,镇江新区社发局、高新区社会事业局,各社会组织:

为搭建社会组织成长成才的实践舞台,提升社会组织参与公益事业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全市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2022年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经过需求征集、筛选和论证,现进入社会组织项目申报阶段。为进一步做好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时间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0月27日16:00前。

二、项目申报宗旨  

公益创投项目以服务城乡社区居民,满足服务对象需求为目的,紧紧围绕“需求导向、创新导向、操作导向、成长导向”的宗旨组织设计并实施。

1.公益性:项目以社会效益为目标,彰显公益理念,有助于优化社会治理格局。

2.广泛性:项目所回应的问题是广大城乡社区居民共同面临的,具有普遍推广的价值。

3.创新性:项目设计采用新的理念、新的运作模式、新的解决办法,具有明显的创新性。

4.操作性:项目具备良好的社区基础和群众基础,符合政府相关政策导向,资金投入可以产生预期的社会效益。

5.针对性:项目设计针对明确的受益群体,有精准的定位,服务内容为受益群体所需、急需。

6.可持续性:项目具有清晰的发展模式,在资助期结束后有持续运作的可能。

7.专业性:项目实施团队的主要负责人和核心成员拥有与项目相关的专业技能和工作经验。项目执行团队人员配置得力、分工合理且普遍具有较高的专业性。

三、项目申报范围

1.社会组织宣传类项目(A类,项目编号A001)。以广泛宣传社会组织开展的公益创投活动为任务,提升社会组织及公益创投活动的影响力、美誉度。

2.专业服务类项目(B类,项目编号B001-B003)。包括以下三类项目:

(1)为老服务项目(项目编号B001):面向老年人开展的服务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高龄老人、失独老人、留守老人关爱服务等服务项目;

(2)儿童及青少年服务项目(项目编号B002):面向儿童及青少年开展的服务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困境儿童、留守儿童、青少年社会工作等服务项目;

(3)助残服务项目(项目编号B003):面向残疾人开展的服务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智力残疾、精神残疾、肢体残疾帮扶等服务项目;

3.公益创新类项目(C类,项目编号C001-C003)。包括以下三类项目:

(1)乡村振兴类项目(项目编号C001):围绕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等重点工作,打造助力乡村振兴公益品牌的各类项目;

(2)社会治理类项目(项目编号C002):开展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等服务项目;

(3)其他创新类项目(项目编号C003):以公益服务为切入点,支持“双创”为支撑点,包括社区矫正、社区教育等服务项目。

四、项目申报条件

结合我市的财政投入,今年公益创投主要用于资助比较弱小的社会组织,申报范围仅限于2021年财务报表业务活动表中“提供服务收入”不高于15万元的社会组织,同时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1.2022年9月30日前在镇江市及辖区范围内注册登记的社会组织,2019、2020年度年检合格(未纳入参检范围的社会组织除外),各机构、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均无不良记录。各区登记的社会组织还需提供经登记管理机关盖章确认的2019、2020、2021年度财务报表;

2.具有独立健全的内部控制、财务管理和资产管理等制度,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

3.项目需有1名以上的持证社工参与实施,每名持证社工只能参与实施1个项目(除A类项目外);

4.拥有服务必需的工作场地、设施、专业团队和较好的执行能力,坚持非营利性,除合理成本与劳务报酬外,不得向举办者(捐资人)、会员及工作人员分配利润;

5.有开展社会公益活动的经历、经验和良好信誉;

6.2020年以来承接的公益创投项目验收合格;

7.有相应自筹资金配套的社会组织优先;

申报A类项目的社会组织除符合以上条件外,还需在专业型社会组织的业务范围内,并具备相应的专业资质,有相应的专业人员。

五、项目实施范围和周期

1.公益创投项目必须在镇江市辖区范围内展开;

2.公益项目的实施周期为8-10个月。

六、项目经费安排

1.经费预算。由镇江市福利彩票公益金全额或部分资助,并参照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实施。

2.资助额度。A类:立项1个项目,获选项目可获资助金2.28万元;B类:立项5个项目,其中B001设2个项目,B002设2个项目,B003设1个项目,获选项目可获资助金4万元;C类:立项5个项目,其中C001设2个项目,C002设1个项目,C003设2个项目,获选项目可获资助金4万元。

政府部门或其他社会力量针对同类人群已经提供了相同服务或安排了专项资金的,公益创投项目不再重复支持。

3.经费拨付。经费分两期拨付,项目启动实施阶段拨付项目总预算的50%,项目实施完毕并通过结项评估后拨付剩余的50%。项目经费按核定的预算金额包干使用,超支不补。

4.经费管理。项目经费支出,统一按“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及“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建账独立核算,需提供相应票据和领款单据,接受主办方和各级民政、财政部门的监督。如因项目实施问题需变更预算,需由第三方预审通过后报项目主办方同意方可变更。

七、项目申报流程

1.主办方发布公告,公开2022年度公益创投项目选题,明确申报要求;

2.各相关社会组织在申报期限内,登陆镇江市民政局官网(http://mzj.zhenjiang.gov.cn/),点击本通知末尾的“附件”,下载相关资料,进行具体项目的创意设计,每家申报单位仅限于申报一个项目。

为提升社会组织申报项目质量,民政局邀请有多年经验的专家开展线上培训。培训时间:2022年10月22日上午9:00—11:00,培训方式:腾讯会议。腾讯会议号:582130017。

3.项目提交,各申报单位需在2022年10月27日16:00前提交电子版及纸质版材料:

(1)请将电子版申报书发至电子邮箱:zjmzsg@163.com,电子版申报书采用WORD文档,邮件与文档标题均以"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申报单位名称"命名,逾期发送的项目视为无效。

(2)市级社会组织请将纸质版申报书及相关佐证材料(详见附件1)报送至市民政局,各辖区社会组织请将纸质版申报书及相关佐证材料报送至各辖区民政部门,经各辖区民政部门初审后统一报送市民政局(市民政局接收申报材料截止时间2022年10月27日16:00前)。

4.项目评审。项目评审分为书面初审和现场答辩复审两个环节,书面初审通过后将进行结果公示,现场答辩时间另行通知,请各参评单位保持通讯畅通。

八、项目组织保障和领导

镇江市民政局:作为主办方对活动进行指导和协调,制定活动实施方案;选定、监督和对接第三方机构;落实福彩资金;组织媒体宣传。

各辖区民政部门:组织领导辖区内公益创投活动;组织辖区内公益创投活动的宣传和动员;负责辖区内公益创投项目的初审;督促获选项目的落实;协助开展项目实施情况的监督。

第三方机构:主办方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第三方机构负责公益创投活动具体工作的策划执行;负责项目实施情况的督导;台账资料的指导和检查;项目评估;负责为获选项目的社会组织提供专业咨询服务和能力建设培训;对项目的经验做法进行归纳总结。

九、项目监督机制

(一)凡申报时提供虚假资料以及采取不正当手段虚假参与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参与资格,三年内不得参加类似活动。投诉电话:0511-84425393。

(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或非法侵占、不当使用项目资金,违者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三)获选项目的社会组织因不可抗力原因无法继续履行约定的服务项目时,应及时向主办方提出;未经主办方同意,不得将项目转包、分包给其他组织或个人实施。

(四)获选项目的社会组织应加强对项目的管理,制定切实可行的项目实施方案,建立项目管理制度,明确项目执行的程序、进度、责任;重大事项履行集体决策程序并做好记录,定期做好项目的自我评估与优化工作;项目实施过程中针对服务对象的身体情况和特点,预测可能出现的风险并确定应急方案。

(五)获选项目的社会组织未严格按照约定认真实施服务项目的,市民政局将不予拨付项目后续资金,情形严重者,主办方将有权追回已拨付的前期项目资金。

(六)获选项目的社会组织请在每次活动开展三日前按照督导要求发布活动时间和地点,以便接受抽查;并在每次活动结束五日内将已开展的活动情况上传至镇江社会组织网,未按要求发布或上传的将不予结项。

(七)获选项目的社会组织在项目结项时,评估总分低于70分的,不得参与申报2023及2024年度的公益创投。


附件:

1.镇江市2022年社会组织公益创投活动项目申报佐证材料目录

2.镇江市2022年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选题表

3.镇江市2022年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申报书



镇江市民政局

2022年10月18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