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市民政部门围绕“物质+服务”双重保障,积极探索“温情家访”项目建设和“只需跑一次,无需开证明”等社会救助改革实践,努力打造“温情救助”的镇江样本。
强化制度建设 完善地方保障
在社会救助改革上,市民政局依据国家、省有关社会救助法规政策,整合现有镇江社会救助政策规范,适时推动《镇江市社会救助条例》的制订,为实施“温情救助”改革提供刚性依据。通过地方立法,进一步规范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制度,明确保障对象、保障内容、保障手段、保障水平。
同时,发挥社会救助联席会议作用,构建综合救助格局。通过各级社会救助服务机构,实现“一门受理,一站对接”,将救助服务延伸到群众身边。完善“温情家访”政府购买服务,鼓励社会力量和市场主体承接社会救助服务,补齐基层服务能力不足短板。
依托“镇合意”APP,开通社会救助网络申请功能;街道(镇)级配备第三方家访人员,实行登门调查、协助申请;通过服务窗口、救助热线等渠道委托工作人员代交申请。取消各种证明材料,申请人凭个人身份证和授权书即可申请救助,并依托“12345”政务服务热线等公布各级社会救助服务热线。
对灵活就业、自谋职业或者自主创业者采取缓退方式退出低保,鼓励低保对象劳动自立,缓退期间仍作为低保对象维持原低保待遇不变。
努力提升社会
救助保障水平
“十四五”时期,市民政局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救助标准增长机制,按照上年度全体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的30%-40%确定低保标准;按照不低于低保标准1.3倍确定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标准;按照低保标准的1.5倍确定低保边缘家庭收入标准,建立健全梯度救助标准。
除此以外,按照救助对象困难程度和致困原因,形成城乡统筹、分层分类、阶梯递进的救助制度体系。稳妥有序推动各类专项救助和慈善帮扶向低保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延伸。实施有针对性和差异化的救助服务,形成“物质+服务”综合救助方式。加大老年人、城市失业人员和农村劳动力人口中因病致贫、失业致困的救助帮扶力度。
市民政局还落实困难群众各项费用减免、补贴和帮扶政策;探索对困难群众乘坐公交、游览公园给予优待;丰富困难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使他们重振生活信心。
优化社会服务
打造社会救助“直通车”
在推行告知服务方面,市民政局公开“三张清单”,即政策清单,明确救助类型、专项救助的准入条件和救助范围;流程清单,优化审核、公示、审批等流程;内容清单,让困难群众明了低保、医疗、教育、住房等具体救助政策。
推进有条件的地区将特定事项的审批权限下放到街道(镇)。设立街道(镇)临时救助备用金,对群众突发性生活困难实行“24小时小金额先行救助”。通过“温情家访”入户摸排,对急难对象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救助。探索由急难发生地实施临时救助,并将救助对象扩展至常住人口。
在强化部门联动方面,市民政局全力推进“大救助”服务,把解决好低保对象中劳动人口就业问题作为社会救助的“牛鼻子”工程,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扶持有劳动能力的救助对象创业就业,通过公益性岗位着力帮扶残疾人、零就业家庭成员等困难人员就业。切实重视老年贫困问题,动员和组织更多的社会力量为老年人提供质优价廉的社会服务。
创新救助模式方面,市民政局聚焦困难家庭中“老幼残病”等特殊对象,健全“物质+服务”综合救助模式。把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提升救助服务水平,纳入基层社会治理考核。在街道(镇)层面全面建立困难群众探访关爱制度,前移兜底保障关口。建立健全基层社区、小区物业、社会组织、社区网格长等救助帮扶网络,倡导邻里互助,开展结对帮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