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彤委员:
《关于提升养老助餐老年餐营养化水平的提案》收悉,现就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我市积极推动养老机构落实《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国家标准,要求尊重老年人宗教信仰、民族习惯,结合老年人生理特点、身体状况、生活习惯制定食谱,做到营养均衡;每周对食谱内容进行调整,向老年人公布并存档。临时调整时,应提前告知。推动落实《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强制性国家标准,要求为有噎食风险的老年人提供符合其身体状况的食物(流质、软食)。我市以养老机构等级评定为抓手,推动养老机构做好老年膳食服务,有关要求如下:厨师持有厨师证;有专(兼)职营养师,为老年人搭配饮食,确保营养均衡;服务人员经过老年膳食与营养相关内容培训,目前全市通过等级评定的养老机构占比达到81%。
应该看到,目前我市老年人群营养状况监测和评价工作还不完善,老年人安全营养管理照护工作较为薄弱,与您相关建议有较大差距。2020年,市民政局与江苏大学附属医院合作完成《镇江市养老机构老年人安全营养管理照护模式探析》的调研报告,调研报告质量较高,但成果转化成效不好。
下一步,民政和卫生健康部门将分工协作,加快落实您的相关建议。
镇江市民政局
2024年5月24日
签 发 人:潘志坚
联 系 人:陈正革
联系电话:844298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