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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政协九届三次会议第B0102号提案的答复

2024/05/21 3.8k 阅读 192 点赞

孟庆良委员:

《关于破解失能老人长期照护困境的对策的提案》收悉,现就目前我市失能老人长期照护服务工作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建立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制度

目前,全市建立60周岁以上失能半失能困难老年人和80周岁以上普惠老年人政府购买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制度,服务内容包括生活护理、助餐、助浴、助洁、代办、助医(陪同就诊、代为配药、测量血压)、相谈、援助等。2023年,全市政府购买居家养老上门服务10.99万人(113.45万人次),投入资金4915.69万元。

二、建立困难老年人家庭居家适老化改造制度

2020-2023年,连续4年将困难老年人家庭居家适老化改造列入市政府民生实事,不断优化改造对象和改造清单,累计完成5320户。2023年改造对象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城乡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家庭、计划生育特殊家庭、重点优抚对象中的高龄、失能半失能、残疾老年人,每户补贴不超过3000元。

积极推广智能安全保护装置在居家适老化改造中的应用,包括一键呼叫装置、人体感应探测器、门磁感应器、煤气泄漏报警器、烟雾报警器、防走失胸卡、溢水报警器、溢水自动阻断装置等,通过居家智能终端与老年人紧急联系人及各地智慧养老平台的对接,实现问题报警、接收和处置的闭环运行,为老年人居家安全保驾护航。

三、建立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制度

对80周岁以上高龄的空巢独居老年人、低保家庭中失能半失能的空巢独居老年人以及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中独居、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等特殊困难老年人,每周至少上门探访2次、电话或视频问候2次,全市A类对象共320人。对年龄未到80周岁高龄但身体有重残、重病的独居老人,两位老年人共同居住且其中一方为失能(失智)、残疾、重病的老年人,长期照料失能(失智)、患重大疾病子女的老年人,每周至少上门探访1次、电话或视频问候1次,全市B类对象共169人。对分散供养特困、农村留守老年人等1094名C类对象,每周至少电话或视频问候1次。

四、建立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

对残疾等级为一级、二级的重度残疾人,每人每月享受130元的护理补贴。2023年,全市23584人享受护理补贴,其中60周岁以上老年人13818人。

五、扩大机构养老服务供给

不断完善养老机构建设补贴、运营补贴以及等级养老机构补贴政策,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养老机构以及运营公办养老机构。在全省率先出台《关于落实落细养老服务机构用水用电用气执行居民生活类价格工作的通知》。目前,全市共有在业养老机构138家,其中民办机构86家,占比62.32%。全市养老机构共入住7900多名老人,其中失能老人3500多人。目前,我市实现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的“应养尽养”。

推进低保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工作,以明显减轻其家庭照护压力和经济负担。对未纳入长期护理保险范围的低保失能老年人,通过入住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帮助其享受中央财政救助资金。对已纳入长期护理保险范围的低保失能老年人,通过完善“长期护理保险机构护理费用+已得低保金+已得残疾人‘两项补贴’+入住养老机构补贴”的入住养老机构费用分担机制,推动有意愿的低保失能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

六、不断满足老年人卫生健康需求

我市建立15分钟卫生健康服务圈,设置37个乡镇卫生院、30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02个村卫生室和105个社区卫生服务站和81个社区家庭医生工作室,每年为37万65岁及以上老年人提供一次免费健康体检。此外,家庭医生积极为失能半失能老年人提供预约上门和家庭病床服务,2023年,全市共计提供上门服务2.57万次,建立家庭病床795张。

七、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2023年,市政府出台《关于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市医保局等八部门出台《镇江市长期护理保险实施细则》,启动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一是居家护理。居家接受定点护理机构提供上门基础护理服务的,每月可享受不超过10次上门护理服务。居家接受亲情护理服务的,由长护险基金按10元/天的标准支付亲情护理服务补助。居家接受定点护理机构上门提供基础护理服务和亲情护理服务相结合的,每月可享受不超过7次上门护理服务,同时长护险基金按10元/天的标准支付亲情护理服务补助。居家接受定点护理机构上门提供助浴和亲情护理相结合的,每月可享受不超过3次上门助浴服务,同时长护险基金按10元/天的标准支付亲情护理服务补助。在市外(不含境外)居住的失能人员,经失能评估符合待遇享受标准的,长护险基金按10元/天的标准支付亲情护理服务补助。截至2024年4月底,全市共有361人享受居家护理服务,其中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321人。

二是机构护理。入住定点护理机构接受护理服务的,由长护险基金按50元/天的标准与定点护理机构结算。截至2024年4月底,全市共有953人享受机构护理待遇,其中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933人。

八、建立老年人能力评估制度

民政部门根据《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国家标准进行能力评估。卫生健康部门开展免费健康体检时,采用“巴氏量表”评估法进行能力评估。医保部门实施长期护理保险时,根据国家医保总局《长期护理失能等级评估标准》进行能力评估。

九、加强养老服务队伍建设

2021年以来,全市共免费培训养老服务人员6000多人次,其中失能家庭照护人员300多名。市委主要领导对2023年3月17日《人民日报》题为“江苏镇江推出多项措施增强养老护理员职业吸引力”的报道予以批示表扬。

建立专业对口毕业生入职奖励制度,扬中市本科以上奖补5万元,大专奖补4万元,中专奖补3万元,其他地区分别奖补3万元、2万元、1万元。取得职业技能评价机构颁发的初级、中级、高级、技师和高级技师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养老护理员,在养老护理岗位从事工作满2年后,分别给予不低于500、1000、2000、3000、5000元的一次性岗位补贴。对在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就业的专业技术人员,实行与医疗机构、福利机构相同的执业资格、注册考核制度。组织开展“最美养老人”评选活动,全市评选出15名“最美养老护理员”“、5名“优秀养老院长”。开展镇江市民政行业养老护理职业技能竞赛,并在省赛中取得较好成绩,先后被省民政厅、省人社厅授予“优秀组织奖”和“最佳组织奖”,发挥竞赛在养老服务技能人才培养、选拔和激励方面的作用。

十、“镇江养老地图”助力供需对接

2022年,有老年人向市民政局反映,希望提供养老机构和老年助餐点查询服务。为积极响应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实现养老服务查询更加便捷、供需精准对接,市民政局以绘制“养老地图”为抓手,聚力打通养老服务“最后一公里”,努力实现“一图全覆盖、服务零距离”,2022年底,“镇江养老地图”正式上线。用户通过访问“镇江养老地图”,可获取养老服务设施(包含养老机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老年助餐点等)、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养老服务政策、养老护理、防诈骗等方面信息。用户可通过网页端和手机端两种方式访问“镇江养老地图”,也可拨打镇江市智慧养老服务平台86012349进行咨询。“镇江养老地图”上线以来,总访问量达到1.6万多人次。

镇江市民政局

2024年5月22日

签 发 人:潘志坚

联 系 人:陈正革

联系电话:84429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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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