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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政协九届二次会议第B0180号提案的答复

2023/03/23 7.3k 阅读 56 点赞

王加友委员:

《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提案》收悉,现就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完善养老服务设施建设

(一)推进公办养老机构公建民营。目前,我市正在运营的养老机构130家,其中公办公营20家,公办民营29家,民办81家,公建民营率达59.2%。公办养老机构公建民营后,设施建设和服务管理水平大幅度提高。下一步,重点是进一步推动农村特困供养机构(敬老院)的公建民营。

(二)大力扶持民办养老机构发展。目前,全市民办养老机构占比达62.3%。有关扶持政策如下:

在用地保障方面,一是制定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将用地需求列入规划﹔二是保障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划拨用地需求,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可凭登记机关颁发的社会服务机构登记证书和其他法定材料,向属地自然资源部门申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三是合理确定营利性养老服务设施用地价格,以出让方式供应的社会福利用地,出让底价可按不低于所在级别公共服务用地基准地价的70%确定。

在资金扶持方面,2021年,市政府出台文件,进一步完善养老机构床位建设和运营补贴制度,积极引导社会力量举办养老机构。其中,床位建设补贴标准从每张最高1万元,提高到1.5万元﹔床位运营补贴标准从半失能、失能对象每人每月100元和120元,提高到分别不低于120元和180元。

(三)推进标准化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制定出台《镇江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管理规定》,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分为1A、2A和3A三个等级,其中2A及以上为标准化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目前全市标准化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覆盖率分别超过80%和40%。完善补贴制度,例如,对市区3A级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给予每个最高50万元的建设补贴和每个每年18万元的运营补贴﹔对市区2A级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给予每个最高20万元的建设补贴和每个每年9万元的运营补贴。

二、关于引导社会力量参与

目前,我市社会力量举办养老机构占比达84.6%(含民办和公建民营),政府购买居家养老上门服务社会力量参与率100%,标准化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社会力量参与率超过95%(主城区100%)。

三、关于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

一是推行学历教育。鼓励驻镇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加快培养老年医学、康复、护理、营养、心理、社会工作等专业人才,满足社会需求。二是加大培训力度。持续开展养老护理员以及管理人员免费培训,养老护理员岗前培训率达100%。去年,全市免费培训养老护理员3000人次。三是完善激励机制。对取初级、中级、高级、技师和高级技师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养老护理员,分别给予不低于500、1000、2000、3000、5000元的一次性岗位补贴。对符合条件的本科、大专和中专养老护理从业人员给予入职奖励。将养老护理员技能大赛纳入全市职业技能大赛,对获奖选手按规定授予“镇江市技术能手”称号,并晋升相应职业技能等级。开展“最美养老人”评选活动。

四、关于加大养老服务行业监管

在居家养老服务监管方面,制定出台《镇江市区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管理规定》,实现了内部监管、委托监管、智慧监管和基层监管的四方联动。

在社区养老服务监管方面,提出了功能设置关口前移、线上线下服务监管、畅通社会监管渠道、落实信用管理规定等四项举措。各区制定出台2A级以上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运营绩效管理规定,加强日常绩效跟踪,建立完善绩效结果与运营补助挂钩机制。

在机构养老服务监管方面,落实《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等国家标准,定期开展养老机构标准落实绩效评估,建立床位运营补贴与等级评定挂钩制度。建立养老等社会服务机构安全监管联动工作机制,明确各部门监管职责,建立养老院服务质量监管齐抓共管机制。


镇江市民政局

2023年3月24日

签 发 人:潘志坚

联 系 人:陈正革

联系电话:84429848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