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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民提复〔2021〕28号
关于市政协八届五次会议第B0005号提案的答复
何锦润委员:
您好!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社会组织培育力度的提案”已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市社会组织的关心和支持。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市民政局在镇江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聚焦部、省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任务部署,紧扣高质量发展目标,始终以规范社会组织运作、激发社会组织活力为导向,多措并举,有效推进了我市社会组织的健康有序发展。截至2020年末,全市共登记各类社会组织3656个,其中社会团体1696个、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服务机构)1948个、基金会12个,基本形成了覆盖经济社会各个门类、不同层次的社会组织体系。具体做法如下:
一、加强政治引领,把牢政治方向
成立镇江市社会组织联合党委,对无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进行托底管理;出台《镇江市社会组织联合党委所属党支部标准化建设规范(试行)》《镇江市社会组织联合党委所属功能型党支部标准化建设工作指引的通知》等文件,全面提升支部工作的规范化水平。截至目前,已建成独立党支部3个、联合党支部1个,功能性党支部8个。
二、开展政策创制,夯实发展根基
先后出台《关于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的意见》《关于大力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培育发展农村社区社会组织的指导意见》《关于推进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镇江市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的社会组织资质认定办法(试行)》等一系列政策举措,为培育壮大社会组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三、推进基地建设,优化发展环境
加大社会组织孵化培育和活动场所建设,市县两级孵化基地全覆盖,全市建成社会组织孵化基地31个。依托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开展专题培训,累计举办培训及沙龙50余场次,服务社会组织百余家,参训人员达千人次,为筹建期和初创期的中小社会组织提供了联合办公场所、能力建设培训、注册指导咨询等多位一体的支持性服务。
四、开展公益创投,拓展实践平台
连续7年开展公益创投活动,服务内容从老年人、青少年等延伸至扶贫济困、社会组织及社区发展等多个领域,累计投入资金达1000余万元,173家社会组织受益。举办产业强市·我们“益”起跑起来——2020年镇江市社会组织交流对接会,现场发布21个政府购买社会服务项目,资金总计145.4万,9个项目进行现场签约。
五、加大财政投入,提供资金保障
将社会组织培育作为专门项目纳入每年度福彩公益金预算安排,从公益创投、政府服务购买、社会组织培育孵化和社工组织队伍建设等多方面给予政策扶持,经统计,近三年市本级财政累计投入专项补助资金560余万元; 全面履行资金监管职责,依托财政集中支付平台全过程监管专项资金支出流向,确保资金安全规范;开展项目绩效评价,合理制定绩效评价目标,将绩效评价结果与财政预算安排紧密挂钩,对绩效不高项目及时调整完善,优化财政补助机制,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2021年全市社会组织工作将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组织的重要论述以及部、省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会议部署,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培育工作:
1.加强孵化培育和活动场所建设。引导镇(街道)建立社会组织孵化培育基地, 2021年县、乡两级社会组织孵化培育和活动场所覆盖率达30%以上。加强镇(街道)社会组织联合会、社区社会组织服务中心等枢纽型社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枢纽型社会组织的作用。开展县、乡两级孵化基地功能设置探索试点,分级制定职能清单。
2.强化社会组织等级评估。贯彻《镇江市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实施细则》,引导社会组织积极参与等级评估,强化评估结果运用。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对获评4A级以上的社会组织给予适当奖补。2021年各地4A级以上(含4A级)社会组织不低于社会组织总数的2%,获评等级的社会组织不低于社会组织总数的50%。
3.加大分类培育指导。举办2021年社会组织公益创投活动,进一步优化项目分类,加大对社会急需、政府导向性项目的资金扶持力度。启动社会组织负责人“五年培养计划”,每年培训新任负责人不少于100人。逐步提升社会组织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全年举办公益成果、公益理念宣传不少于5场次。
镇江市民政局
2021年4月23日
签发人:陈发荣
联系人:贡艳
联系电话:844253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