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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改革创新试点项目“揭榜挂帅”活动的通知(镇民发〔2021〕5号)

2021/04/08 1.8w 阅读 117 点赞

各市、区民政局,镇江新区社会发展局、镇江高新区社会事业局,局机关各处室:

1月1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上发表重要讲话,要求有力有序推进创新攻关的“揭榜挂帅”体制机制。为弘扬改革创新主旋律,深化民政领域改革创新实践,激发现代民政事业内生动力,按照“先行先试、分步推进、逐步完善”的原则,经局党委会研究,决定在全市民政领域开展改革创新试点“揭榜挂帅”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市委七届十二次全会和省市民政工作会议精神,坚持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相结合,坚持改革创新、先行先试,紧密结合当地实际,着力在社会救助、养老服务、殡葬改革、基层治理、社会组织监管、社工人才培养等社会高度关注、群众密切关心的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上实现新突破,在全省乃至全国打造一批“镇江样本”。

二、项目名称及实施单位

(一)丹阳市

1.社会组织信用监管机制探索。

2.困难家庭救助帮扶综合评估。

3.婚姻登记机关规范化建设。

4.建立殡葬改革长效机制。

(二)句容市

1.县乡两级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功能设置探索。

2.社会救助审批权全面下放改革。

3.婚俗改革。

4.打造“三位一体”的综合性养老服务机构。

(三)扬中市

1.困难家庭救助帮扶综合评估。

2.深化殡葬领域移风易俗。

3.困难对象探访服务信息化建设。

4.镇(街道)慈善服务平台建设。

(四)丹徒区

1.建立低收入家庭动态管理机制。

(五)京口区

1.推进“三社联动+”规范化、标准化建设。

2.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

(六)润州区

1.探索高风险致贫人员监测机制建设。

(七)镇江新区

1.开展服务类社会救助。

(八)镇江高新区

1.“五方七步”民主协商议事工作法。

三、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各试点地区要高度重视,把改革试点项目列为民政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切实抓紧抓好。要建立项目推进机制,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科学设计改革试点工作的时间表和路线图,确保改革工作有序推进。

2.精心组织实施。此次改革创新试点期限原则上为一年左右。各试点地区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细化目标任务、具体举措、进度安排、政策保障,采取有力有效的措施,尽早启动试点工作,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推动任务落实,确保2021年底前完成试点任务,达到预期效果。

3.抓好评估督导。市局各相关处室要全程跟踪督导,针对试点过程中遇到的难点问题,指导试点地区边试点、边改进。要积极推动政策、资金等资源向试点地区倾斜,确保试点工作高质高效完成。要适时组织开展改革创新试点评估,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制定完善政策措施,推动相关工作全面开展。

镇江市民政局

2021年2月3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