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民政局,镇江新区社发局,镇江高新区社会事业局,各市级社会组织:
现将《镇江市2019年社会组织公益创投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联系人:周文波, 84425393
电子邮箱:zjmzsg@163.com
镇江市民政局
2019年 8月15日
镇江市2019年社会组织公益创投
活动实施方案
为加强社会组织培育,充分调动社会组织参与公益事业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满足社会多样化需求,推动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鼓励、支持社会组织参与各类公益服务,参与乡村振兴、脱贫攻坚等工作,经研究,决定开展2019年社会组织公益创投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活动规则
(一)项目范围
1.为老年人服务项目(A类)。包括:对高龄、失能、伤残、空巢等老年人实施结对关爱、生活照料、精神慰藉等项目;以及其他满足社区老年人特别是困难老年人实际需要以及提升生活质量的服务项目。
2.为青少年服务项目(B类)。包括:围绕困境儿童、留守儿童、残疾儿童、贫困家庭儿童在内的未成年人教育、卫生、文化、康复等服务项目。
3.扶贫济困服务项目(C类)。包括:围绕助学、助医、助老、助残、助困等民生领域,开展贫困群众救助服务、贫困群众脱贫能力建设、贫困地区留守人员关爱保护、特殊困难群体关爱等关爱帮扶服务项目。
4.社区及社会组织发展项目(D类)。包括:培育农村社区社会组织、促进社区发展、提升社区自治水平、开展社区综合治理等服务项目,有利于促进社会组织规范化、专业化发展的服务项目。
5. 其他公益服务项目(E类)。包括: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培育社会文明新风尚,提高公民道德素质的服务活动。参与社会治理提供矛盾调处、人文关怀、心理疏导、行为矫治、关系调适等专业社会工作服务项目。
(二)项目要求
公益创投项目以服务城乡社区居民,满足服务对象需求为目的,紧紧围绕“需求导向、创新导向、操作导向、成长导向”的宗旨组织设计并实施。
1.公益性:项目以社会效益为目标,彰显公益理念,实施后有助于提升“三社联动”水平,有助于优化社会治理格局。
2.广泛性:项目所回应的问题是广大城乡社区居民共同面临的,具有普遍推广的价值。
3.创新性:项目设计采用新的理念、新的运作模式、新的解决办法,具有明显的创新性。
4.操作性:项目具备良好的社区基础和群众基础,符合政府相关政策导向,资金投入可以产生预期的社会效益。
5.针对性:项目设计针对明确的受益群体,有精准的定位,服务内容为受益群体所需、急需。
6.可持续性:项目具有清晰的发展模式,在资助期结束后有持续运作的可能。
7.专业性:项目实施团队的主要负责人和核心成员拥有与项目相关的专业技能和工作经验。项目执行团队人员配置得力、分工合理且普遍具有较高的专业性。
(三)申报条件
1.在市、辖区民政部门正式登记的社会组织,按规定参加年度检查且上一年度年检合格,机构、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均无不良记录。
2.有健全的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财务制度、有独立的银行账户;
3.项目需有1名以上的持证社工参与实施,每名持证社工只能参与实施1个项目;
4.社会组织具有较强的独立性,内部组织机构健全,具备专门团队实施项目,并能广泛整合志愿者资源;
5.有在社区开展社会公益活动经历、经验和良好信誉;
6.有相应自筹资金配套的社会组织优先;
7.获得3A及以上评估等级的社会组织优先。
(四)实施范围和周期
公益创投项目实施必须落户在一个或几个社区(村)内进行;
公益项目的实施周期为8-10个月。
二、组织保障和领导
镇江市民政局:作为主办方对活动进行指导和协调,制定活动实施方案;选定、监督和对接第三方机构;落实福彩资金;组织媒体宣传。
各辖区民政部门:组织领导辖区内公益创投活动;组织辖区内公益创投活动的宣传和动员;负责辖区内公益创投项目的初审;督促获选项目的落实;协助项目实施情况的监督。
第三方机构:主办方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第三方机构负责公益创投活动具体工作的策划执行;负责项目实施情况的督导;台账资料的指导和检查;项目评估;负责为获选项目的社会组织提供专业咨询服务和能力建设培训;对项目的经验做法进行归纳总结。
三、经费安排
(一)经费预算。从镇江市福利彩票公益金中安排资金150万元。
(二)资助额度。每个获选项目资助金额不超过8万元;一个社会组织只能获得一个公益创投项目的支持,已有其他政府资金支持的项目,本次公益创投活动不再重复资助。
(三)经费拨付。经费分两期拨付,项目启动实施阶段拨付项目总预算的60%,项目实施完毕并通过结项评估后拨付剩余的40%。项目经费按核定的预算金额包干使用,超支不补。
(四)经费管理。实施项目经费支出,统一按“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及“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建账独立核算,需提供相应票据和领款单据,接受主办方和各级民政、财政部门的监督。如因项目实施问题需变更预算,需申报项目主办方和第三方同意后方可变更。
四、实施流程
(一)项目征集阶段(2019年8月15日—9月3日)
1.发布公告。主办方通过各种形式公开向社会组织征集公益项目。
2.项目设计。各相关社会组织依据项目规定的范围、以及自己提供的项目需求书、设计要求等,在项目征集期内,登陆镇江市民政局官网(http://mzj.zhenjiang.gov.cn/)和镇江市社会组织网(http:// www.zjshzz.cn)在“通知公告”栏内下载相关资料,进行具体项目的创意设计。
3.项目提交。各相关社会组织项目征集期内提交项目申请书和相关佐证材料各1份并报送项目申报书电子稿(电子邮箱:zjmzsg@163.com)。市级社会组织项目申报至市民政局,各辖区项目申报至各辖区民政部门,经各辖区民政部门初审后统一报送市民政局(市民政局接收申报材料截止时间9月3日16:00)。
(二)项目评选阶段(2019年 9月4日—9月20日)
1.项目初审。项目申请截止后,主办方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主要审查资料填报完整性、合理性、基本要求和申报单位资质(包括:年检结果、评估等级、所获荣誉等)。
2.项目评审。初审通过后,根据公益创投整体预算选定项目比例,并组织评审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依据评审标准对通过初审的申请项目进行最终评审。
3.项目公示。主办方将评审结果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确定获选项目。
(三)项目实施阶段(2019年9月21日—2020年7月21日)
1.跟踪落实。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各辖区民政部门要加强指导、协调和督促,确保资金落实到位,确保按项目申报书实施;第三方机构及时进行跟踪、督导,确保项目良性运作;依托新闻媒体对项目进行跟踪报道。
2.系统培训。第三方机构邀请专家就项目的实施、资源的整合和项目的财务管理、过程管理、团队管理以及构建项目支持网络、项目模式梳理与推广等方面,对获选项目的社会组织进行能力建设专题培训。
3.中期评估。在项目实施至中期时,第三方机构组织开展中期评估,以确认项目是否按照申报书的内容组织实施。
4.实时辅导。第三方机构以项目日常监测跟进与项目活动现场监测两种方式相结合,全程跟进各项目实施,进行个性化辅导,并比对项目预算表、月收支表、记账凭证、原始凭证等财务资料及数据,定期对实施项目支出情况进行财务抽查。
(四)结项评估阶段(2020年7月22日—2020年8月5日)
在项目实施结束后,第三方机构组织开展结项效能评估,以确认是否实现设计目标、满足设计内容、符合设计要求,确定项目评估等次。
五、健全监督机制
(一)凡申报时提供虚假资料以及采取不正当手段虚假参与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参与资格,三年内不得参加类似活动。投诉电话:84425393。
(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或非法侵占、不当使用项目资金,违者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三)获选项目的社会组织因不可抗力原因无法继续履行约定的服务项目时,应及时向主办方提出;未经主办方同意,不得将项目转包、分包给其他组织或个人实施。
(四)获选项目的社会组织应加强对项目的管理,制定切实可行的项目实施方案,建立项目管理制度,明确项目执行的程序、进度、责任;重大事项履行集体决策程序并做好记录,定期做好项目的自我评估与优化工作;项目实施过程中针对服务对象的身体情况和特点,预测可能出现的风险并确定应急方案。
(五)获选项目的社会组织未严格按照约定认真实施服务项目的,市民政局将不予拨付项目后续资金,情形严重者,主办方将有权追回已拨付的前期项目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