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冰茹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养老护理员队伍建设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主要做法
持续实施养老护理员“免费培训工程”,累计培训人数3000多人。2015年起,我市对取得国家养老护理员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并在养老机构护理岗位连续从业2年以上的人员,分别给予每人3000元、2000元、1000元和500元的一次性补贴。2017年12月,市民政局、财政局印发《镇江市区养老护理岗位工作人员入职奖励暂行办法》,规定对在市区范围内连续从事养老护理岗位工作满60个月的本科、大专及中专院校养老护理及相关专业毕业生,分别给予3万元、2万元、1万元的一次性入职奖励。
今年3月,市人社局建立了全市首个家庭服务业职业培训基地,配备全自动护理床、多功能急救转运平台等护理器材,组建了业内精英和高校、医院专家组成的名师“专家库”。下一步,家庭服务业培训基地将为养老护理从业人员提供多层次、多样化职业技能培训,计划今年培训1000名养老护理员和家务助理。
目前,我市医疗机构普遍采取医院与第三机构共同管理护理员模式,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双方责任与义务。护理员正式上岗前,还需经过各专科护士长的岗前培训和考核。护理员上岗后,由各病区护士长负责对其进行日常管理和绩效考核,及时将病人和家属对护理员工作、第三方公司管理方面的意见反馈至医院管理部门,最终由医院管理部门反馈至第三方公司,促进第三方公司不断改进服务。
二、存在问题
(一)养老护理专业学历教育制度不健全。目前,市教育局主管的镇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尚未设置养老护理专业。
(二)新旧养老护理员职业资格认证制度未能有效衔接。2017年底,国家人社部决定今后取消养老护理员职业资格认证制度,但国家民政部和省民政厅均未对下一步养老护理员培训工作作出制度性安排。
(三)养老服务队伍的薪酬激励机制尚未形成。养老护理员文化程度低、年龄偏大、流动性大的问题普遍存在,薪酬待遇决定职业选择,合理的薪酬待遇,不仅对目前在岗的养老护理员起到拴心留人的作用,更对高等院校和职业院校养老服务人才教育培养以及专业人才的职业化起到重要的促进作用。据了解,目前镇江高专护理专业毕业生供不应求,但人才外流问题严重。
三、下一步打算
(一)继续推行学历教育。驻镇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要围绕社会对养老服务人才的需求,加快培养老年医学、康复、护理、营养、心理、社会工作等专业人才,满足社会需求。鼓励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对养老服务类专业学生给予减免学费等政策优惠。
(二)继续加大培训力度。继续开展养老护理员、管理人员免费培训,并将符合条件的失智失能老年人家庭成员纳入免费培训范围。市本级重点扶持1—2家优质培训机构,建立1个市级养老护理实训实习点。
(三)继续完善激励机制。一是推进建立养老护理员特殊岗位津贴制度,对符合条件的对象每人每月发放一定金额的特殊岗位津贴。二是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9〕5号)精神,对养老服务机构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对符合小微企业标准的养老服务机构新招用建立养老护理员入职补贴制度,鼓励专业对口毕业生从事养老服务业。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落实就业见习补贴政策,对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 %以上的见习单位,适当提高就业见习补贴标准。
镇江市民政局
2019年5月13日
签发人:潘志坚
联系人:陈正革
联系电话:84429848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员会 市政府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