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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八届三次会议第0135号提案的答复

2019/04/09 6.5k 阅读 500 点赞

周婷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流浪乞讨人员管理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生活无着的的流浪乞讨人员是社会最底层的一个特殊群体,对他们的救助是民政工作兜底线、救急难的具体要求,也是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内容,一直以来,我局高度重视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工作。2018年至今,市救助站已累计救助1156人次,其中站外主动救助260人次,未成年人67人次,老年人214人次,医疗救治222人次,护送返乡190人次,切实维护了受助人员的合法权益。

正如您所言,在救助过程中出现了一些痛点及难点。针对这些问题,工作中我局积极会同公安、城管、卫健委等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做好救助工作。

一是加强主动救助,靠前引导。近年来,市救助站积极开展街头主动救助工作,并建立了“夏季送清凉”“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机制。在酷热严寒天气下,工作人员在市区主要街道、桥梁涵洞、地下通道等流浪乞讨人员易集中活动区域进行巡查救助,对发现的流浪乞讨人员进行劝导救助,经劝导不愿来站的,提供必要的生活物品及详细的联系方式,并进行跟踪查看,确保他们的安全。对涉嫌强讨恶要、利用未成年人乞讨、摆摊占道等违法行为的,及时联系公安、城管依法处置。2018年至今,市救助站累计上街主动救助260人次。

二是加强特殊人群救助,突出保护。根据现行的有关政策规定,公安、城管等相关职能部门对街头发现的流浪疑似精神病人、危重病人、流浪未成年人等特殊人群,采取“保护性救助”措施,对需要送医治疗的,实行“先救治 后救助”的工作原则,直接或联系急救机构送至定点医院进行治疗,市救助站负责受助人员住院期间的治疗、寻亲、返乡等事宜。2018年至今,市救助站为流浪乞讨人员提供医疗救治222人次。通过人脸识别、“今日头条”网络寻亲推送、DNA比对等方式,2018至今工作人员为30余名疑难复杂对象寻找到亲人。同时根据《关于转发<江苏省民政厅、公安厅《转发民政部、公安部关于加强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身份查询和照料安置工作意见的通知》>的通知》(镇民发〔2015〕146号),“对超过三个月仍无法查明身份的滞留人员,各级民政部门要提出安置方案,报当地人民政府予以安置,公安、民政部门要共同做好符合条件安置人员户口登记工作,确保被安置人员享受相关政策、待遇”的规定,近年来市福利院已累计接收安置40余名长期滞留人员,30余名滞留人员已成功进行户口登记,成为镇江“新市民”,纳入了地方特困供养范围。

三是加强源头治理,减少重复流浪。2018年,中办、国办印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意见》,其中明确提出“强化源头治理。流出地县级政府要建立流浪乞讨人员源头治理和回顾稳固机制”,防止其再次外出流浪,“对法定义务人遗弃、虐待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构成犯罪的,公安机关和司法机关要依法严厉打击”。2018年 ,我市也出台了《镇江市加强和改进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镇民发〔2018〕77号),其中提出“辖市区民政部门及时将符合特困、低保条件的流浪乞讨回归对象纳入特困、低保救助范围;2019年,救助管理机构全面建立对本辖区内返乡受助人员的回访制度,依据职责对符合条件的返乡救助受助人员享受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险提供帮助”,相关文件制度的出台将救助管理工作临时救助与长期救助有效衔接,确立了流浪乞讨人员返乡的稳固机制。我市的周立海、王贵华、李荣根三位老人因历史及个人原因长期没有户籍,在街头流浪拾荒几十年,市救助站介入了解后,与其原来所属街道、社区以及公安部门联系,帮助其恢复户籍并纳入特困供养范围,解除了后顾之忧。

对于您提出的四点建议:

一、我局将联系公安、城管、司法等相关部门积极研究相关法律法规,在不违反“上位法”的前提下,加强政策创制,为有效约束职业乞讨行为提供政策依据。

二、打击乞讨中的违法犯罪行为,《刑法》第二百六十二条“组织残疾人、儿童乞讨罪”,《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以胁迫、诱骗或者利用他人乞讨行为”已分别作出相关规定,我局在救助工作中如发现此类行为,将及时联系公安机关依法处置。

三、职业乞讨是全国救助管理工作的难点之一,这一现象本质上是一种不劳而获的行为的体现,也是一种道德诚信的缺失,长期以往不利于诚信社会的建设。下一步,我局将积极研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入专业的社工组织,通过社工专业方法对街头流浪乞讨人员提供个性化、多元化和专业化的救助服务。

四、加强最底线的民生保障,是民政部门最重要的职责,此轮的机构改革,民政部门职能定位更加聚焦于此。我局将加强完善低保制度、特困人员供养、残疾人福利等方面的救助制度建设,织密扎牢社会救助安全网,加强基础性、兜底性民生保障。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之处,请批评指正。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镇江市民政局

2019年4月10日

签发人:潘志坚

联系人:李正云

联系电话:84421390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员会  市政府督查室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