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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八届二次会议第0092号提案的答复

2018/04/03 1.6w 阅读 342 点赞

刘彤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养老护理员队伍建设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是关于建立大中专学生入职补贴制度问题。为鼓励和吸引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及专业人才进入我市养老服务行业,去年,市政府办制定出台《镇江市“十三五”老龄事业和养老服务业发展规划》,文件要求2018年起,以县为单位建立养老护理员入职补贴制度。2017年12月,市民政局、财政局印发《镇江市区养老护理岗位工作人员入职奖励暂行办法》,对奖励条件、奖励标准、发放方式、资金保障、申请流程、监管考核等方面作出规定,其中,奖励条件和奖励标准如下:对在市区范围内连续从事养老护理岗位工作满60个月的本科、大专及中专院校养老护理及相关专业毕业生,分别给予3万元、2万元、1万元的一次性入职奖励。

二是关于建立和鼓励持证在岗补贴制度问题。近年来,我市持续实施养老护理员“免费培训工程”,累计培训人数3000多人。2015年起,对取得国家养老护理员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并在养老机构护理岗位连续从业2年以上的人员,分别给予每人3000元、2000元、1000元和500元的一次性补贴,2016年我市为322名养老护理员发放一次性补贴23.02万元。2017年市区(不包括丹徒)补贴将于近期发放,补贴金额为5.2万多元。

三是关于建立岗位补贴制度问题(持续工作时间超过5年的补贴制度同样属于岗位补贴制度)。建立养老护理特殊岗位补贴制度,政府按月给予符合条件的养老护理员一定金额的岗位补贴,对促进养老服务队伍建设十分重要。据悉,目前省内苏州和南通已建立以上制度。以南通为例,2013年,南通市人社局、财政局、民政局联合制定出台《南通市市区养老服务机构特殊公益性岗位补贴操作办法(试行)》,文件规定:对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南通市《就业失业登记证》和与工作岗位相适应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在申请机构服务一线直接从事养老服务(如生活护理、疾病医治等)一年以上,并办理录用备案缴纳社会保险的人员,每月给予特殊公益性岗位补贴200元,就业困难人员每月给予400元补贴。2015年,南通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养老服务组织吸纳具有社工专业资格人员从事为老服务的,每月发放特殊公益性岗位补贴200元,将特殊公益性岗位补贴发放对象从养老护理员扩大到专业社工。南通和苏州的做法应该成为我市努力的方向。

四是关于建立每年一度的“最佳或最美护理员”评比制度问题。《镇江市“十三五”老龄事业和养老服务业发展规划》提出,要认真组织敬老文明号(岗)和养老服务先进(示范)单位创建活动,适时开展敬老爱老助老模范人物、优秀养老护理员、优秀养老院院长评选活动,大力宣传和表彰为发展老龄事业、养老服务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人物和典型事迹,为促进老龄事业和养老服务业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据悉,今年润州区民政局将在全区组织开展“最美养老护理员”评选活动。市民政局将适时启动全市有关评选活动。

镇江市民政局

 2018年4月4日

签发人:潘志坚

经办人:陈正革

联系电话:84429848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员会  市政府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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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