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民政局、镇江新区社发局,市各有关部门、人民团体:
为贯彻落实《慈善法》,弘扬表彰社会各界奉献爱心、回报社会的崇高义举,激发全民向善、人人为善的昂扬热情,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在全市开展第一届“镇江慈善奖”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15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积极参与和支持我市慈善事业的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社会各界人士(含港澳台地区的单位和个人及海外华侨);具有广泛社会影响的品牌慈善救助项目;长期从事慈善工作并做出突出成绩的专业慈善工作者。
二、奖项设置
共设置5个奖项,累计90个名额,即:
最具爱心慈善捐赠企业或单位(20个左右)
最具爱心慈善捐赠个人(10名左右)
最具爱心慈善行为楷模(20名左右)
最具影响力慈善项目(20个左右)
优秀慈善工作者(20名左右)
三、评选基本标准
1. 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依法经营,照章纳税,有良好信誉和社会形象。
2. 品行端正,诚信敬业,模范履行社会责任。
3. 参评对象及其所在企业近两年有下列六种情况之一的,不予推荐评选。一是侵犯知识产权、生产和经销假冒伪劣商品的;二是存在偷税、骗税、抗税和逃避追缴欠税及有税收较重失信记录的;三是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重大质量事故,或一个年度内发生两次较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四是违反国家劳动法律法规以及其他违法行为的;五是存在其他行为造成严重社会不良影响的;六是存在诺而不捐,或者诺而少捐现象的。
四、评选基本条件
(一)最具爱心慈善捐赠企业或单位
1. 大力支持和积极参与慈善事业,自愿捐款捐物及为社会提供慈善服务,推动慈善事业发展。
2. 社会慈善形象好,模范履行社会责任。
3. 两年内实际捐赠额(含物资折价)在100万元以上,经核实到账或落实;并参考企业资产规模、纳税情况及履行社会责任等情况。
(二)最具爱心慈善捐赠个人
1. 长期支持和参与慈善事业,自愿捐款捐物及为社会提供志愿服务。
2. 捐赠额在10万元(含物资折价)以上,经核实已经到账;并参考个人资产规模、纳税情况及其本人多年参与慈善事业等情况。
(三)最具爱心的慈善行为楷模
在扶贫、济困、扶老、救孤、恤病、助残、优抚,救助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害,以及促进教科文卫体事业发展、保护环境等领域自愿开展的公益活动中作出突出贡献,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个人。
(四)最具影响力慈善项目
实施效果显著,社会影响大、运作规范,具有创新性,对推动慈善事业发展具有重大示范和推广价值的慈善项目。
(五)优秀慈善工作者
在专业慈善组织中,慈善服务成绩突出,具有示范带头作用的人士。
五、实施步骤
成立第一届“镇江慈善奖”评选活动组委会,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负责具体事务工作。
(一)推荐上报。各辖市(区)民政局按照属地原则负责整理汇总上报来自本辖市(区)内的推荐和自荐申报材料。市级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全市性社会组织等关于个人、机构和项目的推荐或自荐材料直接报市民政局。(7月15日前)
(二)材料初审。组委会办公室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征求市相关部门和机构的意见。结合初审及有关方面反馈意见,确定推荐候选对象。(8月5日前)
(三)人选公示。通过市民政局网站,对推荐候选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8月12日前)
(四)确定人选。根据公示情况,视情调整候选对象,并报市政府审批。(8月15日前)
(五)颁奖活动。举行第一届“镇江慈善奖”颁奖活动,以市政府名义向获奖单位颁发奖牌,向获奖个人颁发证书。(9月份)
六、其他
所有推荐或自荐申报材料均需按要求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参评机构和个人可登录市民政局网站下载相关表格。(http://mzj.zhenjiang.gov.cn/)
第一届“镇江慈善奖”组委会办公室通信地址:镇江市南徐大道68号市行政中心1号楼435室。
联系人:王 洁,电话:0511-84429848(传真)
甘培华,电话:0511-84427398
0511-84427475(传真)
电子邮箱:www.zhenjiangcsj@126.com
附件:
1.《“镇江慈善奖”各辖市(区)申报工作联系情况一览表》
2.第一届“镇江慈善奖”申报表(单位)
3.第一届“镇江慈善奖”申报表(个人)
4.第一届“镇江慈善奖”申报表(项目)
镇江市民政局
2017年6月22日
| 抄送: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 |
| 镇江市民政局办公室2017年6月22日印发 |
附件1:
“镇江慈善奖”各辖市(区)申报工作联系情况一览表
| 单位名称 |
通讯地址 |
联系人姓名 |
联系电话 |
邮政编码 |
邮箱地址 |
| 丹阳市民政局 |
丹阳市云阳路290号 |
葛堡烨 |
86522335 |
212300 |
danyangcsj@126.com |
| 句容市民政局 |
句容市文昌东路 |
吴 霜 |
87271546 |
212400 |
jurongcsj@126.com |
| 扬中市民政局 |
扬中市永康路8号 |
王成华 |
88323835 |
212200 |
yangzhongcsj@126.com |
| 丹徒区民政局 |
丹徒区广场东路158号 |
谢成宏 |
88992390 |
212028 |
dantucsj@126.com |
| 京口区民政局 |
镇江市京口路18-1号 |
陈思宇 |
80859621 |
212000 |
jingkoucsj@126.com |
| 润州区民政局 |
镇江市润州路三茅宫5号 |
周海娟 |
87059729 |
212004 |
runzhoucsj@126.com |
| 镇江新区社发局 |
镇江新区金港大道98号 |
孙智芝 |
83172617 |
212132 |
xinqucsj@126.com |
附件2:
第一届“镇江慈善奖”申报表(单位)
|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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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地址 |
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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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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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手机号码 |
传真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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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事慈善公益活动时间 |
职工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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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 迹 材 料 |
(说明:1.文字简练、重点突出,字数不超过2000字;2.有故事情节的需详述;3.可从企业或单位近两年获得的荣誉、捐赠额度、慈善项目开展情况、员工参与度等方面介绍;4.可根据内容自行加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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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捐赠量 |
(一)2015年1月至2016年12月共捐赠万元; (二)2年间捐赠物资(折算人民币)万元;(三)企业或单位成立基金会及设立冠名基金的相关情况和数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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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荐(推荐)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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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荐) 本企业(单位)自愿参加第一届“镇江慈善奖”评选,保证所提供材料真实、准确。 自荐企业或单位(公章): 日期: |
(推荐) 本单位承诺对所推荐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推荐单位(公章): 日期: 联系人: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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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明材料清单:
1.必须提供:企业(单位)捐赠凭证。含捐赠收据、捐赠合同、捐赠协议书(复印件或扫描件)。
2.必须提供:企业(单位)Logo和照片。其中,照片不少于5张,格式为JPEG格式,单张照片大于1M;Logo为矢量图格式。
3.可选提供:媒体报道、所获荣誉、企业(单位)近年社会责任报告或可持续发展报告、慈善战略规划或慈善捐赠和活动相关文案、媒体报道材料、相关音像资料(光盘或视频文件)等。
4.证明材料应报送纸质和电子版,电子版通过指定邮箱提交。电子版文件分别按照“慈善企业或单位+名称”+“捐赠凭证”或“照片视频”或“其他材料”命名。
附件3:
第一届“镇江慈善奖”申报表(个人)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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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单位 |
职 务 |
党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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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地址 |
邮 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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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电话 |
手 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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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事慈善公益活动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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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评类别 |
□ 最具爱心慈善捐赠个人 □ 最具爱心的慈善行为楷模 □ 优秀慈善工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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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 迹 材 料 |
(说明:1.文字简练、重点突出,不超过2000字;2.有故事情节的需详述;3.可从候选个人的捐赠额度、所获荣誉、公信力等方面介绍,可从候选楷模慈善行为的内容、持续性、影响力、创新性等方面介绍,可从候选工作者的工作成效、所获荣誉等方面介绍;4.可根据内容自行加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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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捐赠量 |
(一)2015年1月至2016年12月共捐赠元; (二)2年间捐赠物资(折算人民币)元; (三)个人设立冠名基金及提供志愿服务的相关数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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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荐(推荐)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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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荐) 本人自愿参加第一届“镇江慈善奖”评选,保证所提供材料真实、准确。 自荐人: 日期: |
(推荐) 本单位承诺对所推荐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推荐单位(公章): 日期: 联系人: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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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明材料清单:
1.必须提供:个人照片及参加慈善活动照片均不少于5张,照片材料请提供JPEG格式,单张照片大于1M;曾获的各级政府慈善奖证明材料。最具爱心慈善捐赠个人候选人,还需提供个人捐赠凭证,含捐赠收据、捐赠合同、捐赠协议书(复印件或扫描件)等。
2.可选提供:媒体报道材料、慈善奖以外的荣誉证明、相关音像资料(光盘或视频文件)等。
3. 证明材料应报送纸质和电子版,电子版通过指定邮箱提交。电子版文件分别按照“参评类别+名字”+“照片”或 “其他材料”命名。
附件4:
第一届“镇江慈善奖”申报表(项目)
|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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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类别 |
□助老 |
□助医 |
□助残 |
□助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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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助孤 |
□助困 |
□救灾 |
□环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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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优抚 |
□公用事业 |
□其他(请注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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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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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起止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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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施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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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益人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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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主管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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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曾受何种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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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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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电话 |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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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真 |
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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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 目 简 介 |
(说明:可根据内容自行加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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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 目 实 施 成 果 简 介 |
(说明:可根据内容自行加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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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荐(推荐)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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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荐) 本项目自愿参加第一届“镇江慈善奖”评选,保证所提供材料真实、准确。 自荐人(公章): 日期: |
(推荐) 本单位承诺对所推荐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推荐单位(公章): 日期: 联系人: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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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明材料清单:
1.必须提供:项目材料,含项目书、项目总结报告、项目评估报告、项目执行机构宣传册、项目财务报告及捐赠人评价材料等(复印件或扫描件)。
2.必须提供:项目照片和项目Logo。其中,项目照片不少于5张,格式为JPEG格式,单张照片大于1M;项目Logo请提供矢量图格式。
3.可选提供:社会公众评价材料、表彰证明、媒体报道、所获荣誉、音像资料(光盘或视频文件)等。
4.证明材料应报送纸质和电子版,电子版通过指定邮箱提交。电子版文件分别按照“候选项目+名称”+“项目材料”或“照片视频”或“其他材料”命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