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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以村民小组或自然村为基本单元的村民自治试点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镇民发〔2017〕34号

2017/05/23 1.0w 阅读 230 点赞

各辖市区委组织部(镇江新区组织统战部)、农办,各辖市区发改委、民政局(镇江新区社会发展局)、财政局、农委: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以村民小组或自然村为基本单元的村民自治试点方案>的通知》,切实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完善村党组织领导下的村民自治有效形式,实现和维护农民群众的民主权利,促进农村建设和发展,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现就探索我市村民小组或自然村为基本单元的村民自治试点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工作目标

通过2017年试点,在村民小组或自然村探索村民自治多种有效实现形式,保障村民能够在关系切身利益的问题上充分表达意愿,开展议事协商,进行自助服务,弘扬文明新风,为建设村党组织领导下的组织健全、自治有效、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村民自治制度,探索可推广的路径,积累可复制的经验。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村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地位不动摇,发挥其领导核心作用。村民小组或自然村开展村民自治,必须在村党组织的领导和村委会的指导下开展,村党组织和村委会支持和保障村民小组或自然村依法开展自治活动。

2.坚持依法自治。在保持现有村民委员会设置格局不变的前提下,按照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和自我监督的“四个自我”要求,依法探索村民小组或自然村自治的实现形式,使村民自治的有效形式能够覆盖所有农村居民点,使所有农村居民都能依法参与农村基层民主生活。

3.坚持分类指导。各试点村从实际出发,根据本村的具体情况和村民意愿,按照合乎群众自治的内在规律和便于管理和服务的要求,因地制宜创新自治方式,注重实效,有序推进,不搞一刀切、一阵风。

二、试点内容

各试点村按照“两组四会”的内容,探索村民小组或自然村实现村民自治的方式。

(一)建立片区党小组。依托网格化管理片区,以村党组织成员和村委会干部分片负责片区的相邻村民小组或自然村为单元,分片建立党小组。党小组在村党组织领导下,参加村党组织活动、自我开展小组活动、支持小组或自然村村民开展自治活动。“两委”班子成员是党员的,参加所管片区党小组,并经过小组党员推选,担任党小组组长;党小组根据各地具体情况,可设文体委员、妇女委员、青年委员,开展本小组活动;各党小组活动,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要求,必须首先服从村党组织活动;对党员人数偏少、结构不合理的片区,要加强在青壮年农民中培养积极分子,做好党员发展工作。

(二)强化村民组长作用。村民小组长是村民小组各项事业的带头人,村民小组自治要完善以村民小组长为班长的组委制。各村民小组要依法推选村民小组长,同时推选2-4名村民小组组委成员,组成村民小组组委,依法对村民小组开展自治管理。村民小组组委履行下列职责:

1.宣传党和国家政策法规;

2.向村委会上传民情民意;

3.调解或协助调解矛盾纠纷;

4.代理群众事务;

5.在村委会指导下办理本组公益事业;

6.维护本组居民群众权益。

(三)建立组民议事会。组民议事会一般5-7人,由村民小组根据规模大小确定人数,由户代表推选产生。村民小组组委成员可以推选为组民议事员,但不得超过组民议事会成员数的1/2;村民小组长原则上推选为组民议事员,负责召集组级公益事业和自治事务议事,并向村委会报告议事决策。需要村委会组织实施的公益事业,村民小组组委配合村委会实施;村民小组能够实施的事务,村民小组组委自行组织实施。

(四)建立道德评议会。推选本组德高望重的老教师、退休机关干部、复退军人、受人尊敬的长者,组成道德评议会。宣传落实本村的村规民约,调解本组矛盾纠纷,评选本组“孝、义”模范、优秀党员、好婆媳、文明家庭评选,年终提交村委会表彰奖励。

(五)建立经济合作社。动员本组村民加入经济合作社,推选3名村民担任负责人。在村委会指导下,理清村民小组资产,逐步提高组级资产发包收入。在保证基本农田粮食稳产基础上,优化经济作物品种品质,促进园艺作物增值增效;实施优势特色农业增值增效,通过经济合作形式,引导规模经营健康发展。

(六)建立互助合作会。一个村民小组可以建立一个或多个互助会。互助会根据生产、生活具体情况,组建生产互助会、治安互助会、生活照料互助会。对村民小组生活特别困难的家庭,应当组织党员干部、经济状况较好的家庭,开展结对帮扶,形成共同奔小康的良好氛围。

在本村民小组的党小组、村民小组组委、组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经济合作社成员之间可以交叉任职,除党小组外,每个自治组织与村委会同届任期,可以连选连任。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试点工作由辖市区民政局牵头组织实施,各辖市区委组织部、农办,各辖市区发改委、财政局、农委协同配合。各试点村分别成立以村党组织书记为组长、村委会主任为副组长、相关“两委”成员参加的工作小组。物色推选出懂法律、明组情、能力强的村民小组长,制定村民小组开展自治的工作制度,规范村民小组各种自治组织工作职责,监督村民小组财务开支,引导村民小组实施“一事一议”,为村民小组自治创造条件、提供保障。

(二)试点工作计划。2017年,市级层面重点试点句容市南亭村、解塘村,扬中市利民村、太平村;其它辖市区根据试点方案内容,在本区域范围内选择基础条件较好的村庄,各自安排1-2个村开展试点,鼓励试点村选择2016-2017年申报的试点农村社区开展试点,便于工作统筹推进。

(三)做好总结评估。各辖市区要加强对试点工作的具体指导,帮助试点单位制定总体规划和工作计划,参与研究试点中遇到的各类问题,协调解决实际困难。各地要通过会议交流、实地观摩、专题考察等方式,组织交流各地试点的创新举措,对成熟的经验进行理论提升和宣传推广,推动全市村民小组自治水平不断提高。

中共镇江市委组织部中共镇江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镇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镇江市民政局

镇江市财政局镇江市农业委员会

2017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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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