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民政局,镇江新区社发局,局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现将《2017年全市民政系统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镇江市民政局
2017年5月18日
2017年全市民政系统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2017年是全面推进“十三五”规划实施的重要一年,全市民政系统法治建设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引,以深化民政法治建设为主线,扎实抓好依法行政、严格执法、法治队伍建设等工作,以法治引领和规范民政事业发展,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全市民政法治建设步伐,为建设现代民政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依法履行民政职能
1、落实《实施方案》责任分工。围绕《镇江市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实施方案>》(镇发[2016]55号)重点工作责任分工,切实履行民政部门职责。重点推进加大社会组织管理力度,强化行业自律,健全登记审查、年度检查、等级评估、信息公开等制度。明晰政府与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权力边界和职责范围,依法开展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
2、继续推进清单制度。继续推进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
行政权力清单,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继续加强对清单的日常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权责清晰的分级负责机制和动态管理机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修订情况及时对清单调整完善。全面落实“双随机”“双公示”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推动民政行政权力依法、公开、规范、高效运行。
二、加强民政政策创制
3、推动重点政策创制。重视发挥政策创制在民政事业改革发展中的引领和推动作用,结合现代民政实践成果,做好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制度设计。修订完善《镇江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和《镇江市自然灾害应急工作规程》,加强基层减灾救灾应急能力建设。出台《镇江市殡葬事业科学发展十三五规划》,重点加强农村骨灰安息堂建设,大力推行节地生态殡葬。
4、加强政策文件管理。按照《镇江市民政局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开展我局规范性文件等政策性文件的专项整治暨政策性文件的管理提升年活动,进一步提升本局立法制规制定和管理水平。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三统一”(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制度、备案审查制度和申请审查制度,做到“有件必审、有件必登、有件必备、有错必纠”。努力做好规范性文件“立、改、废、释”工作。
三、严格规范行政执法
5、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规范行政执法程序,促进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针对民政执法工作面临的问题,创新思路和方式,积极探索建立市综合执法队伍。
6、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一是自觉接受司法的监督。认真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确保行政机关负责人听证率和出庭率达到100%,积极履行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的生效的行政判决和裁定。二是建立实施民政法律顾问制度。与律师事务所签订常年法律顾问协议书,聘请执业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参与重大决策、重大项目的法律论证、行政复议、处置重大突发事件等工作。三是推进重大合同管理。严格落实《镇江市民政局系统合同管理办法》,加强对我局各类行政合同管理,维护我局合法权益。
四、加强法治教育培训
7、制定学法计划。认真落实党委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将依法行政纳入党委中心组学习计划。健全日常学法制度,制定镇江市民政局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年度计划,定期组织法治讲座、法治论坛等,广泛运用网络平台开展宣讲式、案例式法治教育,并利用国家宪法日、烈士纪念日等开展专题学法活动,推动经常性学法不断深入。
8、深入普法宣传。全面强化民政各项法律法规的宣传,做到法治宣传与依法规范民政行政行为相结合,与解决现代民政进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相结合。不断创新普法宣传教育形式,在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微博、微信等宣传载体的同时,充分利用清明、防灾减灾日等重要节日节点开展各项主题宣传活动。
9、加强民政法治培训。结合工作实际,建立健全多层次、多方式的民政法治培训机制,制定年度法治培训计划,组织全市民政系统干部职工定期轮训和参加市级以上各项法治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