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
市政府文市政府文件

镇江市人民政府关于王敏敏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2019/02/01 1.9k 阅读 473 点赞

各市、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高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镇江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苏办〔2019〕5 号)精神,组建市生态环境局,不再保留市环境保护局。经研究决定:

任命王敏敏同志为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任命贾龙华同志为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任命戴永卿同志为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任命高平同志为市生态环境局总工程师;

任命陈长之同志为市生态环境局副调研员;

任命史玉林同志为市生态环境局副调研员;

任命刘金祥同志为市生态环境局副调研员。

原市环境保护局领导干部行政职务同时免除。



镇江市人民政府 

2019年2月2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