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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人民政府关于给市公安消防支队和冯长文等8名同志记功的决定

2017/01/21 1.2w 阅读 139 点赞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高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企事业单位:

2016年8月6日凌晨4时51分左右,丹阳市丹北镇埤城常麓工业园电镀园区9号楼丹阳联龙表面处理有限公司发生火灾。市公安消防支队第一时间调集辖区专职消防队和开发区公安消防中队共12车52人赶赴现场处置,迅速调集支队10车62余人进行增援,并协调总队训练基地及南京、常州、扬州、泰州消防支队核生化侦检车和防化洗消车12车60人赶赴丹阳增援,成功扑救火灾,并营救2名被困人员,抽取酸碱液体70余吨,采样检测90余批次,转移易制毒化学品约2吨和剧毒品近1000公斤。

此次电镀厂火灾,灭火救援时间长,火灾危险性大,工作强度高,市消防支队判断准确、组织有力、措施得当、处置果断,全体参战官兵勇往直前、舍生忘死、毫不畏惧,7名消防员中毒昏迷,3名同志不幸壮烈牺牲,成功保护了市民生命财产安全,未造成次生灾害及环境污染,最大限度降低了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充分体现了镇江消防不怕危险、不怕牺牲的精神和来之能战的过硬素质,为围绕“两聚一高”,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了坚强后盾。

为表彰先进,激励斗志,经市政府研究决定,给市公安消防支队记集体二等功一次;给市公安消防支队丹阳市大队政治教导员冯长文、副支队长张俊忠两名同志记个人二等功一次;给市公安消防支队副政治委员顾劲松、丹阳市大队开发区中队队长助理刁兴超、丹阳市大队助理工程师吴东宝、司令部战训科工程师莫轶安、特勤中队政治指导员张春峰、新区大队大港中队代理副中队长龚晓敬6名同志记个人三等功一次。

镇江市人民政府

2017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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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