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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人民政府关于蒋鸿青同志任职的通知

2015/10/19 1.7w 阅读 228 点赞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企事业单位:

经研究决定:

任命蒋鸿青同志为镇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挂职,时间2年)。

镇江市人民政府

2015年10月16日

抄送:

市委各部门,市纪委,市人大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法院、检察院,军分区,各人民团体。

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0月20日印发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