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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人民政府关于润州区宝塔路街道黎明社区黄山南路门面房“11.24”墙体坍塌事故结案的批复

2015/01/12 3.8k 阅读 346 点赞

市安监局:

你局《润州区宝塔路街道黎明社区黄山南路门面房“11.24”墙体坍塌事故调查报告》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局《润州区宝塔路街道黎明社区黄山南路门面房“11.24”墙体坍塌事故调查报告》意见。请你们督促涉及该起事故的单位和人员,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全面落实事故调查组提出的整改措施,确保生产安全。

二、请各有关单位按照事故调查组提出的处理意见,依据各自的职责和权限,及时完成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并将处理结果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归档。

三、鉴于“11.24”墙体坍塌事故调查组的工作已全部完成,现决定撤消事故调查组。

此复。

镇江市人民政府

2015年1月13日

抄送:市公安局、检察院、监察局、总工会、住建局。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