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企事业单位:
根据镇发〔2012〕49号文件精神,成立镇江市金山焦山北固山国家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为市政府派出机构,正处级建制。经研究决定:
任命蒋敏同志为金山焦山北固山国家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主任;
任命吴青龙同志为金山焦山北固山国家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任命陈凯同志为金山焦山北固山国家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任命孙正林同志为金山焦山北固山国家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任命董有成同志为金山焦山北固山国家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镇江市人民政府
2012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