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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牡丹园等居民住宅区和人工建筑物命名的通知

2012/05/16 6.4k 阅读 80 点赞

各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企事业单位:

根据《镇江市地名管理办法》和《镇江市城市地名总体规划》,经研究,决定对下列地名进行命名:

1.牡丹园:位于北府路10号,东、北至黄山东路,南至北府路,西临黄山路,总建筑面积11.31万平方米。

2.皇华庭:位于双井路333号,东至双井路,南至大西路,西至古运河、电力路,北至三阳巷,总建筑面积16.12万平方米。

3.盛世家园:位于赵声路123号,东至港中路,南至银环路,西至赵声路,北至银河路,总建筑面积49.08万平方米。

4.镇江财富广场:位于解放路27号,东至解放路,南至健康路,西至经折巷,北至水陆寺巷,总建筑面积20.87万平方米。

上述地名从即日起正式使用。地名命名后,公安户籍、邮电通信、新闻报道、房产土地权证、社会交往等统一使用上述标准地名。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七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