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企事业单位:
根据《镇江市地名管理办法》和《镇江市城市地名总体规划》,经研究,决定对下列地名进行命名:
1.牡丹园:位于北府路10号,东、北至黄山东路,南至北府路,西临黄山路,总建筑面积11.31万平方米。
2.皇华庭:位于双井路333号,东至双井路,南至大西路,西至古运河、电力路,北至三阳巷,总建筑面积16.12万平方米。
3.盛世家园:位于赵声路123号,东至港中路,南至银环路,西至赵声路,北至银河路,总建筑面积49.08万平方米。
4.镇江财富广场:位于解放路27号,东至解放路,南至健康路,西至经折巷,北至水陆寺巷,总建筑面积20.87万平方米。
上述地名从即日起正式使用。地名命名后,公安户籍、邮电通信、新闻报道、房产土地权证、社会交往等统一使用上述标准地名。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