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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创新人才工作举措,推进创业型城市建设,充分发挥人才在经济转型升级中的引领支撑作用,市政府印发了《镇江市百千万人才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镇政办发〔2012〕128号),现将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我市经济发展的主导产业、优势产业、特色产业、新兴产业为重点,以提高现代经营管理水平和企业竞争能力为目标,以企业家、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和高技能人才为抓手,大力加强企业人才队伍建设,积极营造“创新创业创优、争先领先率先”的社会氛围,加快我市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进程。 二、目标任务 2012-2015年,每年培养提升100名以上优秀创业企业家,培养引进1000名以上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培养培训10000名以上高技能人才。通过实施“百千万人才工程”,培养一批经营理念新、职业素养好、创新能力强、管理水平高、具有社会责任感的新生创业企业家,培养一批长于经营、精于管理、善于创新、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培养一批数量充足、门类齐全、梯次合理、技艺精湛的高技能人才。 三、百名创业企业家的对象条件 列入百名创业企业家培养提升范围的,须符合以下条件: 1.近三年来在我市工商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企业的主要决策经营管理者; 2.企业年销售收入100万元以上,年创利税10万元以上,带动就业10人以上; 3.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有自主知识产权产品,具有较强开拓精神、创新意识及良好社会声誉; 4.创办企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我市产业发展方向。 四、百名创业企业家可以享受的优惠政策 创业企业家参加市人社局组织的培训,可享受不超过培训费用50%的补贴:其中,参加赴美国、新加坡等地培训,补贴最高不超过5万元/人;参加赴香港培训,补贴最高不超过1万元/人;参加赴清华大学、北京大学、浙江大学、南京大学、复旦大学等高校培训,补贴最多不超过5000元/人;参加IYB(改善你的企业)等各类业务能力培训,补贴最多不超过2000元/人。 五、千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的对象条件 列入千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培养引进范围的,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博士学位或正高职称,年龄一般在45岁以下; 2.具有硕士学位或副高职称,年龄一般在40岁以下; 3.大专以上学历,年龄一般在45岁以下,具有大中型企业生产管理、营销管理、财务管理、资本运营、品牌培育、技术研发流程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方面3-5年以上工作经历,主要包括: (1)新材料、新能源、海洋工程、航空制造、电子信息等制造业企业经营管理人才; (2)金融证券、文化产业、物流运营、现代商贸、智慧旅游、服务外包、电子商务、家政服务等现代服务业企业经营管理人才; (3)现代都市农业企业经营管理人才; (4)建筑业企业经营管理人才; (5)其他企业急需的经营管理人才。 4.带项目、带资金、带技术的人才。 六、千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可以享受的优惠政策 1、对企业引进符合条件的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每引进一人,一次性给予企业3000元、个人1000元的补贴;对企业柔性引进、在企业一年累计工作一个月以上的高层次人才,一次性给予最高不超过2000元的补贴。 2、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参加市人社局组织的培训,可享受不超过培训费用50%的补贴:参加国内高校研修班培训的,补贴最高不超过5000元/人;参加适岗业务能力培训的,补贴最高不超过1000元/人。 七、万名高技能人才的对象条件 符合我市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选拔培养条件,在生产和服务等领域一线岗位直接从事技术指导、技术管理、技术操作,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丰富实践经验,业绩贡献较突出的技能人才。 八、万名高技能人才可以享受的优惠政策 1.对市区在职职工(含下岗失业人员)参加社会化技能培训鉴定,并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给予一定资助。标准为:高级工500元、技师1000元、高级技师1500元。; 2.对通过竞赛获得市级一类技能竞赛前三名选手分别给予3000元、2000元、1000元的奖励; 3.对市突出贡献技师、高级技师给予每月300元、500元的津贴; 4.对“镇江市首席技师”一次性奖励每人2万元; 5.对新增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每年补助不少于2万元; 6.对“百名技师育高徒”活动中徒弟职业资格晋升一级的师傅给予1万元奖励。 |
政策政策解读
《镇江市“百千万”人才工程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2013/06/18 1.5w 阅读 129 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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