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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实施背景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人才强国战略和知识产权战略,加强高层次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培养,按照《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知识产权人才“十二五”规划(2011—2015年)》的总体要求,国家知识产权局制定印发了《2011—2015年“百千万知识产权人才工程实施方案”》,计划于2011年和2013年上半年开展第三、四批百名高层次知识产权人才培养人选推荐选拔工作,每批选拔人数约为100人。 国家知识产权局自2007年启动百千万知识产权人才工程(简称“人才工程”)以来,共选拔了206名百名高层次知识产权人才培养人选。四年来,通过人才工程的实施,采用参加培训,挂职交流,软课题研究等方式,培养了一大批在知识产权行政管理和执法、知识产权中介服务等领域具有专业先进水平和学术优势的高素质专门人才以及从事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工作的专业人才,初步形成了多层次、多渠道的知识产权人才培养体系,扩大了知识产权人才规模,优化了人才素质,有力地推动了全国高层次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在全社会营造了重视知识产权人才培养的良好氛围。 二、主要目标 百千万知识产权人才工程的实施,主要是为了培养一大批高层次知识产权人才,大力提高高层次知识产权人才的竞争能力,提高参与国家重大知识产权政策研究、重大知识产权专项及课题研究,参与国际知识产权重大问题的讨论与谈判的能力。到2020年,基本建成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能基本满足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知识产权人才队伍。 三、主要任务 “十二五”期间,将进一步扩大我国知识产权人才规模,提高他们的能力和素质,提升国际竞争比较优势,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能基本满足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知识产权人才队伍。 培养200名左右的知识产权优秀人才,造就一批精通国内外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熟悉国际知识产权规则的高层次人才;培养2000名左右知识产权管理和执法、专利审查等领域具有较高业务素质的专门人才;面向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公众培养30000名左右掌握相关知识产权知识的高素质服务人才,促进知识产权人才逐步向职业化、市场化、专业化发展。 四、培养措施 1、百名高层次人才培养 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加大对高层次人才培养经费的投入,支持社会开展知识产权普及教育,加强高层次知识产权人才信息库建设;建立知识产权人才评价标准,对于在知识产权领域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给予奖励;鼓励有条件的高等院校建设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培训)基地;加大人才培训和使用力度,每年举办高层次人才培训班;有计划地选择人选参加国家和地方的重大课题、学术研究及国际交流项目,强化岗位使用和实践锻炼,以及跨部门挂职等。 2、千名知识产权专门人才培养 国家知识产权局在培训经费、课题项目等方面给予支持。每年举办全国知识产权局系统培训班等培训项目,联合各省开展千名知识产权人才培养。每年安排500名左右人员参加专题培训,加强知识产权管理、行政执法等方面的人才队伍建设。 3、万名知识产权专业人才培养 国家知识产权局将重点加强对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人员队伍建设。组织落实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从业人员轮训任务。国家知识产权局每年将举办面向企事业单位开展知识产权培训活动,委托各有关知识产权局举办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从业人员培训班。 五、组织领导 国家知识产权局负责工程总体的统筹协调工作;各省区市知识产权局负责本地区人才培养规划和培训计划的制定落实;培养人选所在单位要创造条件,让培养人选在岗位工作中成才;培养人选要积极主动地承担任务,努力成才;各相关单位、行业协会根据职责和业务范围承担相应的工作任务;中国知识产权培训中心、各知识产权培训基地要积极开展知识产权人才培训工作,加强教学研究,加强知识产权普及教育。 |
政策政策解读
国家知识产权“百千万知识产权人才工程”解读
2012/01/15 1.4w 阅读 441 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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