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谷路即将进行道路环境综合整治,为保证施工顺利进行和道路交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条,第三十九条规定,决定对金谷路全路段实行临时交通管制。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管制时间:
2015年3月30日零时至2015年11月30日24时。
二、管理路段:
金谷路全段。(北起312国道南至长香东大道)
三、管制措施:
(一)交通管制路段,实行半封闭施工。另半幅路面机动车双向通行,非机动车、行人通行模式不变。
(二)交通管制路段采取禁止超车、禁止停车,限速等交通管理措施。
(三)过往车辆、行人按照施工现场交通标志的指示通行,应自觉服从交警和交通管理人员的管理,减速慢行,注意安全,违者将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四)原金谷路两侧非机动车道设置的临时停车位全部取消。
特此通告。
镇江市公安局丹徒分局
2015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