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和镇江市公安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交通运输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部门《关于市区人力客运三轮车退出营运市场的通告》的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10月17日中午12时起,禁止无牌无证的人力客运三轮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上市区道路行驶。
二、禁止电动三、四轮车上路行驶。
三、禁止非下肢残疾人驾驶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上道路行驶。
四、禁止下肢残疾人驾驶残疾人机动轮椅车搭载乘客。
违反上述规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等部门将依照道路交通安全等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罚。
特此通告。
镇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14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