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公交驾废字【2014】第1号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23号)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因有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正在执行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社区康复措施,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情形,机动车驾驶证应予以注销。现将被注销未收回作废的机动车驾驶证公告如下:
特此公告
镇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14年10月14日
姓 名 档案号 姓 名 档案号 姓 名 档案号
陈金清 321111065749 钟 伟 321111523439 詹 斌 321111045192
周晓波 321111342085 林国建 321111135839 马佳俊 321111345379
陈 涛 321111373026 范书庆 321111043459 蔡炳生 321111248346
沈振海 321111045681 刘 军 321111691196 巢红光 321111011656
周进进 321111242414 王 川 321111604183 阮卫明 321111042545
唐 晋 321100154347 蔡德盼 321111558841 宋建永 321111065470
张建华 321100101516 许守成 321111086452 董春华 321111095667
黄福友 321111199065 许明星 321111209912 张家梁 321111101818
刘德华 321111078621 吴 彬 321111229451 高家和 321111046971
孙小平 321111668334 张德东 321111408741 王松乔 321111037578
张 飞 321111315413 魏 云 321111120096
郑伯童 321111178228 林小忠 321111340673
宋洪聪 321111550127 仲 浩 321111007243
朱志斌 321111617489 许正俊 3211115168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