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
政策通知公示

关于人力客运三轮车退出营运市场的通告

2014/10/08 1.1w 阅读 70 点赞

  今日起,市区人力客运三轮车退出营运市场

  为维护城市道路交通秩序,优化道路交通环境,缓解交通拥堵,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提升城市形象与品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市政府决定市区人力客运三轮车退出营运市场。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实施区域:市区(包括丹徒区、京口区、润州区、镇江新区)。

  二、上述区域内,2014年10月8日至10月30日,收回经登记的人力客运三轮车营运权,所有人力客运三轮车全部退出营运市场。

  三、上述区域内,自2014年10月31日起,禁止行驶人力客运三轮车,禁止三轮机动车和残疾人电动轮椅车从事客运营运。

  四、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不得办理人力客运三轮车上牌工作。

  五、对经登记的人力客运三轮车从业人员,在2014年10月30日前上交车辆、注销牌证的,给予资金补助和奖励。

  六、凡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城管行政执法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七、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镇江市公安局

      镇江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镇江市交通运输局

      镇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10月8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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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