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建坤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南徐大道与彭公山路交叉口重新设置交通指示标线”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道路交通标线是重要的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设施,科学规范的道路交通管理设施是文明交通、有序交通的基础,在优化交通组织、规范交通行为、提高通行效率、保障安全畅通等方面都能发挥重要的作用。对交通安全设施的管理维护,公安交警部门一是组织专门人员定期进行巡查,及时发现不齐全、不合理、不规范、被遮挡、相互间不匹配不相符等问题。二是组织一线执勤民警、交通设施管理员等力量,深入辖区道路特别是重点路段和路口,摸清交通管理设施的现行状况,查找存在问题。三是通过“啄木鸟行动”,积极发动群众参与,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鼓励群众拍摄、反映不合理的交通管理设施。四是对交通管理设施排查出的问题,进行梳理汇总,认真分析研究,按照符合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设置要求,制定交通管理设施整改意见,及时整改到位。
提案反映的相关标线问题,根据《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 5768—2009)第3部分的4.8节中的相关规定:设置于路口驶入段的车行道分界线,施划长度应根据路口的几何线形及交通管理需要确定,一般不小于30m。同时,根据《城市道路交叉口设计规程》(GJJ 152—2010)4.2.9节中关于平面交叉口进出口道设计的规定:平面交叉口一条进口道的宽度宜为3.25m,困难情况下最小宽度可取3.0m;当改建交叉口用地受到限制时,一条进口车道的最小宽度可取2.80m。工作中,公安交警部门将参照上述标准进一步优化该区域的标线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