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伟东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行机动车礼让行人”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了保障行人通行权利,维护我市全国文明城市的良好形象,自2017年2月开始,公安交警部门对机动车在斑马线前不“礼让行人”的交通违法行为加大了宣传和处罚力度,此举也引发了社会关注。当前,全国各地以及我省各市都在开展“交通文明礼让”的整治工作,我市交警部门也通过采取“三项措施”形成长效机制,持续加强对“交通文明礼让”的管理,营造我市文明礼让的交通环境。
一是繁华路段、复杂路口,提倡“互相礼让”。 由于汽车保有量的快速增长,城市中心商圈、学校、医院等周边道路现有的交通设施和道路资源已渐落后,再加上部分非机动车、行人和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的干扰,道路交通通行压力日渐加大。交警在管理中发现有机动车鸣号催促、加速强行等明显不“礼让行人”的违法行为,依法予以处罚,对不具备当场处罚条件的,配合使用非现场执法手段。同时,交警部门倡导行人和机动车辆“相互礼让”,最大限度的发挥有限道路资源的通行效率。
二是具备让行条件的路段、路口,利用现有电子警察进行抓拍。我市大部分道路特别是新建道路,交通设施完善、通行情况较好,机动车完全具备“礼让行人”的条件。但是,正是由于这些道路通行条件较好,机动车行驶速度较快,行人在通过斑马线时更为艰难。对此,交警部门利用现有电子警察监控设施,对这些路口路段机动车不“礼让行人”的交通违法行为抓拍,进行非现场执法。
三是引进新建专门智能监控设备,打造文明礼让示范路口、路段。2017年3月,交警部门在中山西路狮子山人行横道路口,首次引进安装了“礼让斑马线”智能电子抓拍设备,该设备配备了高清探头,通过对拍摄的视频进行数据分析,可自动判断不礼让斑马线违法行为,并由交警部门逐条审核确认。下一步,将通过选择一批具有示范性和代表性的路段路口,完善文明交通设施,建设安装这种专门设备进行非现场执法,努力打造出一批文明礼让示范路口、路段向全市推广,在全市范围内形成规矩意识、培养文明风尚。